江西安监通报三起烟花爆竹事故 共致3人死亡

09.04.2014  12:20

  今视网4月8日南昌讯(记者 良保)4月8日,江西省安监局通报近期我省发生的三起烟花爆竹事故,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同时,暴露出当前一些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全管理存在较大缺失,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违反操作规程作业,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事故防范措施不完善的情况。有的企业不同程度存在“三超一改”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据了解,三起烟花爆竹伤亡事故分别为,3月27日下午13时许,上饶市广丰县呈龙花炮制造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爆炸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一人轻伤。经初步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是装药工在手工装药过程中操作不当,导致工房内药物爆炸。

  3月30日上午9时左右,宜春市万载县宜春山田花炮厂爆竹装药机工房区域内发生爆炸,导致一人死亡,两人受伤。经现场调查和初步分析,事故原因系现场作业人员在装药机收饼区搬运硝饼至电动车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摩擦引发车上硝饼爆炸所致。

  4月4日下午14时许,抚州市金溪县可越烟花制造有限公司A级装药工房发生一起爆炸事故,导致一人死亡。经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死者在清扫混药工房时,违规使用清扫器具(当地俗称“铁扫把”,一种草本植物)引发余药爆炸。

  据悉,对上述3家事故的企业,省安监局要求所属县(区)安监部门要责令事故企业全面停产整顿,经县(区)政府、市级安监部门出具书面验收意见后方可恢复生产;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事故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

  同时,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省安监局要求各烟花爆竹产地县区、乡镇安全监管机构要切实强化一线监管,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生产安全常态化检查,持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严格按照“五查”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生产安全常态化检查,重点对企业各类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

  而针对二季度是烟花爆竹事故易发期,加之当前我省已进入雷雨季节,要求各级安监部门要会同气象部门做好雷雨等恶劣天气预报预警工作。做好雷雨等恶劣天气情况的应急响应工作,在有雷电预警天气时,立即启动相应预案,提前清理余药、及时撤出人员,确保所有工序一律停产到位,严防因雷电、强降雨等自然因素引发烟花爆竹安全事故。

  此外,要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严格按照“三个管理法”(即:“少、轻、勤”现场安全管理法、危险中转工序警示监管法、三位一体综合监管法)的要求做好生产作业现场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现场作业人员要严防生产过程违章违规作业,操作规程应全部上墙,坚决杜绝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引发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