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全面展开“清河行动”

19.09.2016  16:06

按照建设“开放、繁荣、秀美、幸福新安福”的总体要求,加快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保护水生态环境,保障防洪度汛安全,通过在全县范围内整治河库存在的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乱捕滥捞等突出问题,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水管理,防治水污染,保护水资源,呵护水生态,保护水环境,维护河库健康生命,逐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

根据《安福县2016年“河长制”工作要点》,按照牵头单位主抓、乡镇党委、政府为责任主体、相关责任单位协同配合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迅速开展“清河行动”。具体内容为:

工矿企业及工业聚集区水污染专项整治行动:调查摸清污染物排放情况,对不达标排放的企业制定相应的整改计划措施,限期整改;对违法排放的企业强行关停其排污口,并对企业进行相应的处罚。

城镇生活污水专项治理行动:调查了解全县城镇生活污水管网建设、集中处理、达标排放情况,建立台账。督促县中心城区和19个乡镇抓紧实施污水管网建设,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率。

水库水质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县42座水库水质污染整治进行“回头看”,承包合同到期的水库坚决不再发包,合同未到期的水库签订补充协议,确保所有水库实行人放天养,确保水库水质达标。仍未达标的水库分析原因,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挂牌督办。严格执行“三区”规划,对库边违规畜禽养殖限期拆除。确保年底全县小(1)型以上水库水质100%达标,小(2)型水库水质达标率达到80%以上。

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行动:调查了解规模畜禽养殖企业(户)污染物集中处理情况,督促养殖企业开展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有效利用,对不达标排放企业限期整改,对影响大、屡教不改者进行处罚,直至强制关停。5.农业化学肥料、农药零增长专项治理行动:调查掌握全县农业化学肥料、农药使用状况,开展科学普及、知识培训、新技术推广,开展形式多样的送科技下乡、技术指导等活动,减少不合理化学肥料、农药用量,减少面源污染。

农村清洁工程专项整治行动:加快建设镇、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完善村庄保洁制度和保洁队伍,使90%以上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创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模式,大力推行农村生活污水沟渠、管网建设,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集中处理,积极推广农村污水生态疗法,保护农村水环境。

侵占河库水域及岸线专项整治行动:摸底排查河流水库管理范围内违法乱占乱建、乱围乱堵情况,清除河道中严重影响行洪安全、有碍观瞻、影响城乡面貌的障碍物,整治违法使用岸线岸滩修建码头、堆场、汽车坡道,清理河堤上违法种植的蔬菜、堆放的垃圾等。

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针对矛盾多发区、交界地区、执法薄弱区进行重点整治。对超许可采砂以及无证采砂等非法采砂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对非法采砂情节严重或者妨碍公务的,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积极推动非法采砂入刑。

非法设置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行动:检查核实入河排污口设置、污水排放情况,取缔未经批准设置的入河排污口,打击偷排、不达标排放违法行为。

渔业资源保护专项整治行动:教育渔民群众依法捕捞持证生产、保护资源环境,不使用非法渔具、不从事非法捕捞、不收购贩卖运输非法渔获物;依法打击在江河湖泊电、毒、炸鱼违法行为;查处收购贩运非法渔获物的违法行为;依法禁止围河霸港捕鱼行为等。

时间节点及要求:

9月:牵头单位组织专项整治行动的调查摸底,梳理排查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台账,列出问题清单报县河长办备案。牵头单位根据查找出的问题,制定我县《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报县河长办备案。

9月底:启动“清河行动”集中统一行动。

9-12月: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打击违法行为。县河长办会同牵头单位组织开展检查督导,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各乡镇各县级河长制责任单位于2016年12月30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报县河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