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县法院为农民工追回工资

22.12.2015  18:29

12月18日上午,早已守候在安福法院执行局的万火根,见到执行法官的第一句话便是:“我还以为这2万元的血汗钱要打水漂了,没想到老板们都跑了,你们还能为我追回这笔工资款,法官们真牛!

血汗钱被拖欠农民工求助法院

2013年1月至8月,万火根在安福县某铁矿厂从事矿石破碎工作,双方约定每天工钱200元,同年9月,双方经结算,安福县某铁矿厂共欠万火根工资款2万元。由于当时矿厂没有现款,便在结算单上注明万火根的工资款为2万元,并在结算单上盖了矿厂的公章予以确认。之后长达半年的时间里,万火根一直向铁矿厂讨要这笔工钱,但每次都被老板们推诿拒付,万般无奈之下,万火根将该铁矿厂告上法院,要求其支付工资款2万元。

今年6月22日,法院判决该铁矿厂即日支付万火根工资款2万元,判决生效前,因矿业萎靡不振加上该铁矿厂本身的矿藏量低,早已停产,老板踪迹全无。心灰意冷的万火根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重新找突破口成功强执合伙人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便着手对该铁矿厂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经调查后未发现任何可供执行财产。面对这种情况,承办法官丝毫没有懈怠,马不停蹄地来到该铁矿厂实地调查,看看是否有一些铁矿作业的工具、车辆及尾矿滞留在此。结果还是扑了个空,仍旧未寻到任何财产。

承办法官面对的一边是农民工万火根的期待,一边是经过周密调查仍旧寻不到财产的铁矿厂,陷入迷茫,他们觉得必须得打开突破口,想方设法为万火根追回这2万元工资款。这时,法官突然想到该铁矿厂本身是个小矿厂,作业的人也不多,很有可能是个普通合伙企业。如果查实该铁矿厂是普通合伙企业的话,根据法律规定,在普通合伙企业无能力清偿债务时,可追加合伙人为被执行人。很快,法官们就前往工商局调取该铁矿厂的企业信息,发现该厂确实是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也就只有两个人,于是便立即追加合伙人肖亮及黄忠为被执行人。终于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查询到肖亮在某银行有21000元存款,法官立即驱车前往该银行成功扣划下2万元。

就这样,一起申请人原本以为没有希望执行的案件在执行干警“动真格”的努力下,成功为农民工追回2万元血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