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发布环境应急预案

22.04.2016  11:11

  目前,安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修订后的《安福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预案中,按照不同情况,将突发环境事件分为I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级别。预案对适应范围做出了规定,并就组织体系、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提出了要求。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应根据需要组织现场污染处置、转移安置人员、医学救援、应急监测、市场监督和调控、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维护社会稳定等措施。对后期工作要求及时组织开展污染损害评估,并向社会公布。应急保障方面,要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