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破获特大系列红豆杉楠木案 18名嫌疑人获刑

07.03.2016  11:31

  近日,安福县法院对18名盗伐红豆杉和楠木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审判,这些嫌疑人均获刑。另外,有一名嫌疑人在逃,被当地森林公安网上追逃。3月6日,记者进行采访,披露这一系列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的侦破始末。

  红豆杉被剥皮

  据安福县森林公安局办案民警介绍,去年3月30日接到安福县山庄乡双田村村民报案,称其家“背仔头”山场二株野生红豆杉树被人伐倒。

  民警迅速立案调查。经警方查明,苏某与王某于去年3月约定,由苏某采伐野生红豆杉树蔸给对方。去年3月下旬,苏某雇请张某带刘某、王某在“背仔头”山场,非法采伐野生南方红豆杉树两株,剥皮并取材成原木蓄积分别为1.453立方米、0.505立方米。此外,几名嫌疑人还采挖盗伐后的两株野生南方红豆杉树蔸。

  随后,王某跟随苏某前往采伐山场验货,看到被挖掘出来的两株野生南方红豆杉树蔸。约定由王某按3.2万元的价款向苏某收购,并当场付押金1万元。去年4月6日上午,苏某安排,由张某雇请刘某等6人,将挖掘好的红豆杉树蔸运至山下公路边,没想到被安福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当场查获。

  在随后的侦查中,一个盗窃红豆杉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警方查明:2014年11月,张某伙同刘某雇人先后在安福县山庄乡双田村的“鹅梨坑”“麻梨坡”山场,共采挖3个野生红豆杉树蔸并非法出售,二人获利5400元。同月,张某雇人在上述山场先后采挖3个野生红豆杉树蔸,获利8000元。随着张某等嫌疑人的落网,一个盗窃红豆杉的犯罪团伙宣告覆灭。

  野生楠木被伐

  犯罪分子也对国家二级保护植物野生楠木也下毒手。安福县森林公安局接着捣毁一个盗窃野生楠木的团伙。去年4月17日,安福县章庄乡会口村村民报案,称其在“篾晒”山场的一株野生楠木树被人非法采伐后取材运走。

  安福县森林公安查明:严某于去年4月16日晚雇人,在“篾晒”山场非法采伐一株立木蓄积达3.5529立方米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闽楠树。盗伐楠木并取材成原木后,三名嫌疑人将原木运至湖南浏阳出售给他人,获利6.5万元。

  警方还查明:严某、刘某于去年4月下旬雇工人刘某(在逃)、龙某,由王某驾船送至安福县明月山林场的“花垄坑”山场。嫌疑人非法采伐一株立木蓄积为8.9227立方米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闽楠树并取材成方料。当晚,几名嫌疑人将方料运至东谷陂水库公路边,再运至湖南浏阳出售给他人,获利11万元。

  此外,刘某于2014年12月的一天夜晚,雇人在安福县洋溪镇合村村“锅眉头”山场,非法采伐一株立木蓄积达3.4648立方米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闽楠树并取材成原木。连夜将原木运至湖南浏阳出售,获利4.8万元。

  18人获刑

  记者了解到,这一系列特大红豆杉、楠木案经安福县森林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后,向当地法院提起公诉。近日,安福县法院经开庭审理,对18名嫌疑人作出判处,其中9名嫌疑人判实刑、9名嫌疑人判缓刑。此外,一名嫌疑人潜逃,已被安福县森林公安局网上追逃。

  省森林公安局民警介绍,红豆杉是国家一级保护珍稀树种,有“植物大熊猫”之称。我省的野生红豆杉为南方红豆杉,各设区市都有分布。

  在一家旅游景点,一名工作人员拿出一盒筷子对记者称,筷子都是红豆杉制作的,售价数百元。此外,还有一些手链,对方介绍也是红豆杉制品。

  省森林公安局民警称,野生红豆杉禁止采伐,对病死枯树采伐必须履行严格审批程序。“出售、收购野生红豆杉都属违法行为。《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江西日报记者邹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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