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远县国土局规范驾校训练场用地秩序

16.07.2015  17:44

为规范驾校训练场用地秩序,打击违法违规用地开设驾校训练场的行为,从4月中旬至今,江西省安远县国土资源局利用3个月时间,组织开展驾校训练场用地专项整治活动。据了解,此次活动整治全县5所驾校,挂靠驾校训练场31处,整治驾校训练场用地面积45.4亩(其中耕地11.57亩),收到处罚金额9.55万元。

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驾驶员培训行业迅猛发展,驾校之间无序竞争,驾校训练场未经批准遍地开花、选址随意、用地面积大,造成大量的违法违规用地,给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造成了很大压力,群众反映强烈。

为此,安远县国土资源局从控制各乡镇小车训练场的用地规模、设置个数及把好用地审批关口等措施入手,开展彻底的清理整治。该县规定,小车训练场的设置原则上镇级辖区控制在2个以内,乡级辖区控制在1个以内;每个小车训练场用地规模控制在3亩以内。对超过控制个数和不符合用地条件的小车训练场将依法取缔关闭。小车训练场用地必须充分利用荒山荒坡地、废弃果园、河滩地及村内空闲地,不得占用耕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小车训练场列入临时用地管理,坚持先申报后审批再用地的原则,不得未批先用、边报边用。小车训练场用地不得硬化,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同时,坚持谁用地谁复垦的原则,要求业主必须与村组签订《土地复垦协议》,缴交复垦保证金,使用完后恢复土地原貌,将土地交回原土地所有权人。

该局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进行分类处理。对已获得公安交管、交通、乡(镇)等部门同意,又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影响当前建设、不影响周边群众生产生活及人生安全的,原则上予以保留,处罚后补办临时用地手续。对没有上述部门同意,又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占用耕地、周边群众意见较大,又超过乡(镇)设置控制个数的,原则上给于取缔,不予补办用地手续。对未批先用新开设的驾校训练场,一律先处罚后关停,并依法予以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