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牵头完成安徽、福建两省上下游生态补偿调研工作

30.12.2016  21:07
 

根据省领导批示,近日,我厅牵头完成赴安徽、福建两省上下游生态补偿调研工作。

今年10月,我省与广东省签订了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为推进实施我省与广东省的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工作,我厅联合省财政厅和赣州市环保局、财政局等单位,赴安徽黄山市和福建龙岩市分别进行了新安江和汀江(韩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调研工作,全面调研学习其上下游生态补偿工作情况,包括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的实施情况、项目安排与管理、资金管理,以及监测实施、验收考核等,并收集了相关资料。赴调研前,我厅进行了充分准备,编制工作方案,征求省财政、发改和赣州市政府意见,与安徽、福建进行了接洽沟通。

下一步,在借鉴兄弟省份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东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实施方案和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实施方案,报省政府审定后组织实施,扎实推进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工作。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