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兽药饲料监察所完成对赣州等四设区市的兽药监督抽样工作

26.05.2015  11:55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和《农业部关于印发<2015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江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15年全省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精神,5月中旬,省兽药饲料监察所派出三个小组,对赣州市、吉安市、九江市、新余市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环节进行了监督抽样,同时,协助当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对被抽样的兽药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实施了监督检查。此次监督抽检,共抽取兽药样品136个,其中,生产环节兽药样品30个,经营环节兽药样品71个,养殖使用环节兽药样品3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