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民宗局积极推进宗教管理地方立法

04.11.2016  03:35

   

  在设区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萍乡市民宗局根据立法征集要求和日常管理工作实际,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宗教建设项目管理立法项目,列入2018年后立法计划建议。

  萍乡市民宗局在此次立法建议中明确提出通过地方立法途径解决实际工作的三个突出问题。一是遏制乱滥建现象。根据坚决刹住乱滥建寺观教堂和露天宗教造像的歪风的工作要求,通过立法途径,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达到治理要求。二是规范宗教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的程序。针对目前宗教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的规定过于原则,办理程序繁琐等情况,作出操作性更强,办理程序流程更明确的规定,既能高效服务群众又体现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有机统一。三是推动解决宗教活动场所权属登记等历史遗留问题,对于历史等原因造成的,因相关材料遗失或手续不完整等造成的历史遗留宗教活动场所权属登记问题,通过立法形式作出规定将有利于切实维护经依法登记在册的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和有针对性的解决当前宗教活动场所普遍存在的房地产权属登记难的问题。

  通过将宗教建设项目管理立法建议纳入全市立法规划当中,进一步加强全市宗教领域地方立法工作,发挥引领和推动作用,规范宗教活动和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行为,维护宗教界合法权利。

  (萍乡市民宗局肖伯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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