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族宗教事务局全面推行落实“党建+”工作
省委组织部、省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党建+”工作的实施方案》(赣组字〔2016〕8号)下发后,我局立即行动。
一是把学习贯彻放在首位。在全局干部职工会议上及时传达了全省“党建+”工作推落实进会和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局各处室和支部书记就《方案》进行了学习讨论;召开了局党组会,对我局《党建+工作方案》进行了讨论研究和修改工作。将“党建+”工作纳入2016年我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
二是把党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明确主要任务,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实行“一把手”挂帅,落实主体责任。落实了具体措施。为深入推进“党建+”工作,我局依据各项任务制定了具体措施。一是学习培训。将在5月份结合“两学一做”教育,由局机关党委牵头组织党支部开展“党建+”中心工作学习研讨会,二是结合重点抓好党建+民族工作“六进”、党建+城市民族工作“连心共建”活动、党建+民族地区精准扶贫工作、党建+和谐宗教团体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党建+宗教界代表人士培养工作、党建+“扶贫攻坚、五教同行”宗教公益慈善活动、党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月活动、党建+民族宗教事务依法行政暨平安建设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总结经验,破解难题,确保“党建+”工作持续深化。三是加强活动引领。推动“党建+”活动常态化,探索建立以党员为主体、以本职工作为核心的服务团体,深入到服务对象中,发挥主观能动性,面对面协调沟通工作,了解需求,互促工作;组织党员干部到先进单位参观见学,拓宽视野,深化认识,激发动力。
三是紧抓当前各项活动开展。一是加强宣传。在全局学习宣传动员的基础上,机关各党支部都及时进行了《关于全面推进“党建+”工作的实施方案》(赣组字〔2016〕8号)、《关于做好全面推行“党建+”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的学习宣传工作。局机关党委在我局新办公地点制作了“党建+”墙报。在局机关网站上开辟了信息栏目。落实了“党建+”工作“看得见、摸得着、说得出、有成效”的要求。二是加强指导。局机关党委对实施“党建+”主要任务的有关处室和支部制定具体实施计划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导。三是积极推进。开展走访慰问困难群众活动。举办民族地区精准扶贫工作培训班,将党建+与民族地区精准扶贫有机结合。开展好以“规范”为主题的和谐宗教团体和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召开年度专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建设调研活动、学雷锋志愿者各项活动。
(局机关党委(人事处)徐国政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