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谐与全域旅游工作 省领导率队考察民族宗教旅游工作

23.10.2017  18:55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做好民族、宗教、旅游方面的监督立法工作,10月15日至21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朱虹率队赴云南、贵州考察民族、宗教、旅游工作。考察组一行与当地人大常委会及民族、宗教、旅游相关部门的同志深入座谈交流,并就有关工作实地考察。

  朱虹指出,云南、贵州积极发挥各自自然生态及人文资源优势,充分挖掘民族宗教文化资源,大力推进全域旅游发展;两省人大常委会积极发挥立法监督职能,依法促进民族团结,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依法整治旅游乱象,有力推动了民族宗教旅游工作创新发展。

  朱虹强调,要加强人大民族宗教旅游方面的立法监督工作,既要加强顶层设计,又要坚持深入细致,不断完善我省民族、宗教、旅游法制建设;要积极学习借鉴云贵两省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加强区域交流合作,主动做好旅游客源市场对接、互送旅游客源等工作;涉旅部门要以全域旅游为抓手,加强部门之间协作,将民族、宗教工作与发展全域旅游相融合,挖掘我省佛、道教等宗教文化和少数民族风情民俗资源优势,发展特色化、差异化旅游,推进“民族、宗教文化+全域旅游”的融合发展。(史玉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