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召开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炳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17.04.2017  06:07

  4月13日上午,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在赣州召开。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省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部署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炳军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委副书记、市长曾文明主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晓春,市领导刘文华、彭业明、欧阳世麟、徐兵、邹军出席会议。各县(市、区)委主要领导、政府分管领导、统战部部长、民宗局局长,市委有关部门,市直、驻市有关单位,有关人民团体,驻市、市属高校有关负责人共177人参会。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炳军在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对事关全局和长远的重大问题作出重要论述,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为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宗教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省委先后召开会议对民族宗教工作作出部署,提出明确要求。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围绕“民族团结进步、宗教和谐稳定”主题,不断拓宽工作领域,夯实基层基础,创新工作机制,民族宗教工作取得新进步,为维护社会稳定、加快振兴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李炳军要求,要深刻认识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性。全市上下务必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  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大力推动民族宗教工作平稳健康发展。要扎实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动民族工作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和进宗教活动场所,确保创建活动取得更大实效;加快少数民族地区发展,以12个省定精准扶贫示范民族村建设为突破口,以南康区赤土畲族乡为示范样板,加快少数民族地区和群众脱贫步伐,确保与全市人民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扎实做好城市民族工作,让城市更好接纳少数民族群众,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融入赣州大家庭。

  李炳军强调,要努力提高全市宗教工作水平。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推动宗教界在政治上自觉认同、在文化上自觉融合、在社会上自觉适应,成为社会建设的和谐因素和国家建设的积极力量;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结合我市宗教领域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管理规章制度,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大力推动宗教工作健康发展,推动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防止佛教、道教过度商业化;高度重视宗教团体自身建设,坚持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抓好宗教人才队伍建设。要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要自觉把民族宗教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宗教理论和有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把握、依法治理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有关部门要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市县两级要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民族宗教政策真正落实到位。

  在会议第二阶段,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彭业明就深化认识,增强民族宗教工作行动自觉;抓住重点,解决民族宗教工作突出问题;夯实基础,加强民族宗教工作队伍建设;齐抓共管,落实民族宗教工作的各项责任做了强调。

  会上,章贡区、南康区、上犹县、宁都县和市水保局分别作了交流发言。

  (赣州市民宗局  陈胜国、杨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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