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瑞性侵案 妨害秘密部分执行3年2个月徒刑

22.12.2014  18:19

  中新网12月22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富少李宗瑞被控性侵偷拍多名女子案,妨害秘密部分被判决定谳后,被裁定合并执行3年2个月。他不服提起抗告,遭台湾“最高法院”驳回。

  李宗瑞被控自2009年起到台北市夜店把妹后,对34名女子下药性侵偷拍,遭检方起诉,具体求刑30年,台北地方法院一审依9个乘机性交罪,判他18年6个月徒刑;15个妨害秘密罪判3年10个月徒刑;恐吓判拘役40日,另赔偿12名被害人共1435万元(新台币,下同)。

  台湾高等法院二审认定李宗瑞对20名女子犯案,依强制性交、乘机性交以及妨害秘密罪,判他应执行79年7个月,但依法执行上限最高只能30年,恐吓罪部分无罪,另判他须赔偿17名女子共2745万元。

  因妨害秘密罪部分二审定谳,法院就这部分裁定合并执行3年2个月徒刑,李宗瑞不服,提起抗告,遭“最高法院”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