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官员及其子女经商“股权代持”潜规则盛行

23.08.2015  12:29

  无论是周本顺之子的“二代”商业帝国,还是瑞海公司,都存在“股权代持”潜规则,这也侵蚀了市场公平。因此,必须加强对官员或其亲属通过“股权代持”获利的管束。

  昨日新京报起底周本顺之子“‘二代’商业帝国兴衰记”,受到广泛关注。文中讲到周靖与原湖南某省委领导之子胡雄杰、原江苏省委常委赵少麟之子赵晋交好,三人“创富”手法也如出一辙——借助父辈的权力资源拓展商业版图,为规避干部“配偶子女不得违规经商”的规定,几大“衙内”均玩起“股权代持”手段,让傀儡股东前面站台、自己隐身幕后指挥。

  实际上,在相当部分权力资源占主导地位的行业,大股东为隐藏真实身份,公司注册采用“股权代持”形式已经屡见不鲜,天津港大爆炸的涉事企业瑞海国际亦是如此,因实际股权持有人董社轩、于学伟均有公家背景,故在公司的注册登记上,找来两名台前“代人持股”的傀儡股东。

  对官员抑或官员近亲属而言,采用“股权代持”颇显高明,如此既可以享受权力寻租的实际收益,又可在明面上与官场权力进行切割,可谓是“既赚了钱,又立了牌坊”。尽管周靖的商业帝国和瑞海国际的真实股东,因涉及大案要案,其真实的股权结构最终浮出水面,但假设周本顺不落马被查、瑞海国际不牵涉爆炸事故,也许其真实股东背景会长期成谜,难为外人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