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大闹会场不止是“匪气侧漏”

21.08.2015  14:28

  8月18日晚9时30分许,在广东湛江市体育中心二楼省运会湛江筹备工作委员会的会议室内,疑因对表彰名额存在分歧,湛江市政法委副书记庞某某将湛江市副市长梁某某给打了;在现场的湛江市纪委一科室主任钟某上前劝阻,也遭拳打脚踢。(8月20日,南方都市报)

  领导班子成员之间有分歧,这是在正常不过的事情了。但是,因为分歧就在公众场合大打出手的,却并不多见。于是,当湛江市政法委副书记庞某某大闹会场并且打了湛江市副市长梁某某之后,一经媒体报道,这便成了头条新闻。湛江的这两位市领导,想必在日常的工作中出镜不少,但是这次以这种方式呈现的大家的面前,恐怕会终身难忘,进而终身后悔。

  那么庞某某和梁某某的矛盾分歧在什么地方呢?其实引起事件的导火索很简单,就是因为表彰名额问题。在省运会上,各部门都做出了贡献,于是筹委办拟按各单位报人数的10%定表彰名单。而参加会议的一名政法委干部报了政法委有800人参加省运会工作,需要表彰80人。对此,梁某某存有异议。就是这样一个看似普通的分歧,最终却导致了官员在会场上上演了一出全武行。可政法委书记大闹会场却并非只是“匪气侧漏”那么简单,

  庞某某作为政法系统的领导,为下属争取荣誉争取利益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为了到达目的采取这样过激的行为就显得有些不理智了。按理说,庞某某都是政法委副书记,对于法纪那是再熟悉不过的,肯定知道打人是犯法的。可为什么庞某某还要冒着违法的风险大闹会场还动手打人呢?恐怕利益才是根源所在。因此,这出闹剧更像是一场利益的撕逼大战。

  作为领导,自己下属的利益当然要顾及,但是除此之外,还需要有全局观念,服从整体安排。哪怕是从全局利益出发,使得本单位的利益受到了损害,也更多的需要理解和支持。为了单位的利益就大打出手,这成何体统呢?就算是不愿意为了整体打算而出让单位利益,那至少还应该心平气和地协商,又何必动怒呢?如果一个领导干部陷于本单位部门的利益而不顾全局的统筹安排,那是很容易犯小团体主义错误的。

  虽然这事谁是谁非还有待细节地披露,但是至少有两点是可以肯定的。一是大闹会场,动手打人肯定是错误的,必须受到严肃地处理。二是单位之间因为表彰名额的利益之争是客观存在的,不能回避,必须正面合理地解决。

  在实际的工作中,尤其是在面对利益分割的问题上,领导们难免会产生分歧,但是分歧最好的化解方法是协商,以一种民主的决策来代替个人的武断。在讨论时,领导班子成员之间有不同意见都可以尽情发表,但是一旦形成了决议,就要共同遵循。利益的分配确实是一个博弈的过程,但是当博弈沦为领导个人之间的撕逼大战,则未免丢了脸面,失了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