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视网评:官员打护士 要负“民责”也要负“官责”

06.03.2014  16:40

  日前,有微博爆料,南京口腔医院一名护士和一名医生被女患者父母打伤,网传打人夫妻为政府官员。经过专家会诊,被打护士目前被诊断为双下肢瘫痪,公安机关对该案已按刑事案件立案,对打人者江苏科技馆副馆长袁亚平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其丈夫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宣传处处长董安庆,因事发时未及时制止妻子打人,被免除宣传处长职务、行政记大过、党内严重警告。(人民网江苏视窗综合报道)
   
  25日,一条关于南京市口腔医院医护人员遭遇一对干部夫妇殴打的帖子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据帖子中描述,该事件由一件普通的医患纠纷引起。

  医患纠纷一直都是大家关注的话题,从2012年5月河南南阳28岁女医生不堪医闹压力自杀案,到2013年10月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杀医案,每年都会不少医患纠纷的案件被曝出,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被媒体报道的伤医案件已经发生近30起。

  相对于以往的医患纠纷来说,本次事件的肇因虽小,但从目前的舆论反响来看,事情已远远超过了医患纠纷的半径,是因为打人的竟然是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的一名干部,以及他的身为江苏科技馆工作人员的妻子。因此,有人将其概括为“官员打人”正中靶心。

  据更多报道细节梳理,由于重症病房床位紧张,医院紧急将一名男患者安排在一名女患者隔壁,不料女患者却打电话把此事告诉了家人。其做干部的父母董安庆夫妇赶到医院后,殴打了当值护士,导致护士脊髓损伤、心包胸腔积液。

  父母爱子女是人之常情,但动手打人就有些过激。因为打人者有着“官员”的身份,因此该事件也变得尤为的敏感。医院官微发布医护人员被打消息几个小时后,表示“话题敏感,已被删”;打人者第一时间报警,但警方出警后“什么都没有处理”;事情发生后,当地媒体被指“集体失声”。

  然而,在群众舆论的高压态势下,几家涉案单位也陆续作出了“信息公开”。2月26日上午,江苏省检察院官方微博发布通报,决定即时停止其履行处长职务,接受调查。27日下午,南京市玄武公安分局公布了此次打人事件的相关信息。医院和其他涉案单位也及时公布了官方态度,就是领导高度重视,将积极配合与支持警方依法调查、处理。

  对于这样的“信息公开”,网友似乎并不买账,官员打护士事件“领导重视”式的回应也遭质疑。特别是官方在司法程序、医学诊断上面面俱到的权威信息,严重滞后于流言,视频公布得不够及时,放大了公众对于权力被滥用的焦虑。

  除此以外,因为信息不能及时的公开和更正,该事件中被打护士“瘫痪与否”也成了舆论讨论的又一焦点,被害人是否瘫痪决定着这一事件的走向。在法律上,被害人瘫痪即意味着构成重伤,那也意味着,这或是一宗刑事罪案。

  3月5日,全国政协委员、骨科医生温建民称,经过专家会诊,被打护士目前被诊断为双下肢瘫痪。公安机关对该案已按刑事案件立案,对打人者江苏科技馆副馆长袁亚平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最终,警方将依据伤情鉴定的结果依法处理。其丈夫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宣传处处长董安庆,因事发时未及时制止妻子打人,与医生发生推搡,被免除宣传处长职务、行政记大过、党内严重警告。

  认定伤情自然有待司法鉴定的最终结果,将这起医患冲突置放在刑事司法领域,这实在算不上大案,也不复杂。眼下,被殴打护士“是否瘫痪”之所以如此备受关注,显然不仅是因为这关乎被害人的身心健康,更在于它也进一步关系到对于上述“官员殴打护士事件”的定性和追责。

  虽然网上对于护士是否瘫痪有争议,但官员夫妇持伞殴打了护士是铁定的事实。事实上,即便不考虑、纠缠“是否瘫痪”问题,仅就目前警方已披露证实的相关信息来看—“袁亚平使用折叠伞打了护士”、“并拽出护士站”,“董安庆与医务人员发生推搡”,这对打人的官员夫妻的行为,也已经明显涉嫌严重的“违法乱纪”。

  依据党的《纪律处分条例》,“对他人进行殴打,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而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殴打他人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而一旦被害人“瘫痪”,打人者的行为势必构成了故意伤害致人“重伤”,而依据《刑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也就是说,无论被害人“是否瘫痪”,这对打人官员夫妻都应受到应有的惩处。法不阿贵,夫妻两人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不可避免;更何况,即便两人只是普通公民,相应的法律处罚也不可避免。(胡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