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非正常死亡要查清真相

19.08.2015  14:05

  8月11日凌晨,合肥经济开发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副厅级)姚卫东,在合肥经开区一工地坠楼身亡。另外,记者向福建省连江县有关部门证实,连江县政协副主席孙辉8月11日在该县凤城镇坠楼身亡。其坠亡原因有待公安部门进一步调查。

  近几年来,官员非正常死亡事件频频发生,网络屡有曝光。据新浪网不完全统计,2014年元月至9月,非正常死亡的官员至少有32例,其中自杀的官员占到了21例。今年安徽省发生了官员5起坠亡和1起自缢事件,有媒体称“引发了跟风效应”。每起官员非正常死亡,都总会在网上引起热议,而官员的死因更是成为舆论的聚焦点,引来质疑。

  我们对官员非正常死亡事件稍作分析,就会发现不外乎有三种情形:一是在反腐败高压态势下,贪官怕劣迹败露,打着“死己一个,保住家中其他涉腐成员和贪腐的钱财”的如意算盘,畏罪自杀;二是有的官员不能忍受病痛折磨自杀,也有不堪官场压力而寻短见的;三是由于安全事故造成的官员非正常死亡,或好官秉公执法遭遇歹人报复而牺牲的。

  媒体曝光的官员非正常死亡事件,更多的是患抑郁症、严重失眠等疾病折磨而自杀。因病自杀的官员占官员非正常死亡的大多数,却难于让人置信。要知道,有很多使人非常痛苦的癌症等疾病,社会上又有多少这样的病人自杀?何况官员的医疗条件比普通百姓好得多。由此可见,如此轻易地给官员非正常死亡下“因病自杀”结论,值得警惕和反思。

  就福建连江县政协副主席孙辉来看,他今年1月当选为连江县政协十二届委员会副主席,而“据连江县有关部门透露,孙辉近几年患有严重失眠、偏头痛病症,长期就医服药”。如此这般的“病秧子”、“药罐子”,他是怎样履行马鼻镇党委书记工作职责的,又是怎样提拔为副县级的?如果其他被冠于“患抑郁症、严重失眠等疾病折磨”而非正常死亡的官员,也像孙辉那样是“病秧子”,却被提拔并且担任实职领导。这违背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显然不是关心爱护干部,而是不是讲原则,不讲党性。

  可以大胆地说,被网络曝光非正常死亡的官员中,哪怕给了患抑郁症等“病帽”,肯定里面有怕劣迹败露而畏罪自杀的,甚至也有死者的上级领导怕被牵连,让死者被“病秧子”、“药罐子”的。人们自然就会联想起群众对非正常死亡官员的举报和其下属或有过工作交叉官员的被查,提出是否也是贪官的质疑。因此,对于官员非正常死亡的一、二种情形,要引起高度重视,不能小觑。

  试想,如果不调查清楚非正常死亡官员的死亡原因、有无贪污受贿等经济犯罪问题,盲目地给予“无法忍受抑郁症等疾病折磨”而盖棺定论,无疑会让非正常死亡贪官家中涉贪人员逍遥法外,会让腐败分子“死己一人,富了全家”的阴谋得逞。如此一来,就会有更多的跟风者。

  又试问,孙辉那样的“病秧子”、“药罐子”官员能够被提拔或重用,那些负责推荐的主要领导的责任心去哪里了?负责考察的考察组成员又是怎么考察的?如此的失职,难道不要被追责?

  因此,对于官员非正常死亡事件,尤其对那些不是安全事故造成的官员非正常死亡事件,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积极主动介入,认真调查,弄清官员非正常死亡真相,绝不能被贪官利用了人们的怜悯之心,绝不让腐败分子“死己一人,富了全家”的阴谋得逞,并及时向社会公开事实真相,减少群众猜疑。各级党委要认真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把那些身体不好、不能胜任工作的官员调整下来,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负有推荐责任的领导和考察失职的考察组成员,要严肃追责,触犯法律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以警示教育他人。惟如此,才能有效遏制官员非正常死亡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