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南县院多举措化解侦查办案风险

25.05.2015  18:44

定南县检察院采取多项措施防范、控制和化解办案风险,有力地提升了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先期评估,动态预警,全程监控。在启动案件初查之前,案件承办人就要全面收集排查影响社会稳定的相关信息资料,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等级,根据风险评估内容及案件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制定评估安全预案,做好先期评估。在查办案件过程中,要求办案人员动态的掌握案件风险,出现风险的萌芽要第一时间预警,向相关领导汇报,及时妥善的化解风险,处理矛盾。在案件没有终审判决前,办案人员要一直保持对案件风险的监控。

规范执法,内部联动,协同防控。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查办案件,通过规范自侦案件办案流程,严把案件安全关、质量关,从源头规避办案安全风险、案件质量风险。采取承办人沟通、领导协商、联系会议等方式与公诉、侦监等多部门配合及联动,形成合力,根据职能分工协同化解办案风险。

释法说理,检务公开,廉洁自律。案件承办人在办理案件中,要主动约谈、电询、走访案件当事人及其家属,听取意见,将释法说理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对不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等有关的活动和事项公开,让侦查权在阳光下运行。要求反贪干警树立廉洁奉公、自律自省的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杜绝因自身问题导致检群关系恶化,当事人上访闹事。(陈润华 杨锐)

供稿:定南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