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定向培养全省基层农技人员工作布置会召开

15.03.2014  15:09

 

会议现场

  3月13日,学院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工作布置会召开。会议部署了2014年全省基层农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工作,介绍了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工作原则、培养计划和实施步骤,明确了报名、招生等相关事宜及工作日程安排。院领导熊晓钧、曹端荣、甘三芽、廖冬如、张辉、钟景辉出席,全体中层干部参加了会议。曹端荣主持会议。
  党委书记、院长熊晓钧介绍了省委省政府、省农业厅的这一政策出台的背景及其战略部署,要求充分认识这一重大举措对于现代农业发展、新农村建设、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意义,积极努力落实好江西省农业厅、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省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精神,把握好政策界限、时间节点、关键步骤,严格按照定向培养方案,强化师资,优化大纲,认真做好招生、管理和教学等工作,培养出一批有志于基层农业事业、能在农村长期扎根、真心实意为农民服务的新骨干,真正把这件大好事大实事办好。
  目前,我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亟须解决基层农技推广队伍人员不足、年龄老化、素质偏低、专业失衡等突出矛盾和问题。实施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能够有效破解基层农技人员“进不来、留不住、用不上”的难题,有效解决当前农技推广后继乏人问题。
  《通知》指出,自2014年起用5年时间,定向培养3000名农技人员补充到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每年招录培养600人左右。5年后,再根据农业农村事业发展的需要,确定基层农技人员年度定向培养人数。
  这是我省首次采用定向培养方式充实基层农技人员队伍。根据《通知》要求,定向培养工作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三定向”原则。各市、县(区)根据基层农业事业单位编制空缺及农技队伍的人才需求情况,确定年度招生计划,定向招收有本县户籍并已报考当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历届高中毕业生,未报考的28岁以下的青年可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招考办办理补报手续。我院和另一所委托培养学校面向有招生计划的县(市、区)自主招考,根据各地农业发展对农技人员的实际需要,今年在畜牧兽医、水产养殖技术、农业机械应用技术、观光农业等专业,进行3年大专学历层次的定向培养。定向培养的毕业生经考试合格后,可获得国家承认的普通高校大学专科毕业证书,由生源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根据签订的定向培养协议书和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安排到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工作,确保有编有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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