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制定相关实施意见全面规范养犬行为

27.07.2016  17:10

杜绝违规遛犬 取缔非法交易 

  本月起,《南昌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南昌市制定相关实施意见,以推进养犬管理工作,规范市民养犬行为。

   划区域管理要明细到街巷

  我市要求,各县区应充分考虑行政区域调整形式、经济功能区的发展等因素,迅速划定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时间跨度以3至5年为限(规划截至2020年)。据悉,重点管理区将以“人口聚集,犬患问题相对突出,群众反映强烈”为标准,广泛进行论证,听取意见。同时,区域划定要具体明确界限不含糊,要明细到社区、路名、街巷等。

   基本杜绝公共场所违规遛犬

  通过集中开展养犬管理工作,我市将摸清重点管理区内犬只数量,并逐犬登记建档。重点管理区内个人养犬的登记、领证、建档率达98%,单位养犬的大型、烈性犬栓(圈)养率达100%。重点管理区内野犬、无助流浪犬收容率99%以上,狂犬捕杀率达100%。

  在执法检查工作中,我市将杜绝危险犬只伤人事件、致人狂犬病死亡案件的发生,无证犬收缴率95%以上,危险犬收缴率98%以上,实现犬只伤人、扰民问题明显减少,基本杜绝公共场所违规遛犬和携犬乘坐出租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的现象,督促公共交通运营企业在公共交通工具、公交、地铁站台等处张贴禁乘标志。

  9月1日前组建养犬管理专业辅助队伍

  9月1日前,各县区都将组建养犬管理专业辅助队伍,配备捕犬装备。由各县区配备专业人员10-15人,进行收容违章犬、流浪犬、无主犬、弃养犬、清理危险犬等涉犬管理活动。

  南昌将设立犬只收容检所,服务各县区,街道(乡镇)开展违章犬、流浪犬、无主犬、弃养犬的收容等涉犬执法活动,计划于今年10月中旬完成筹建。

   建一站式窗口受理养犬缴费等事项

  各县区还将建设一站式服务窗口。各城区至少建有一处养犬管理一站式服务窗口,依法受理养犬申请、免疫、芯片植入、缴费、登记等事项。同时,南昌将构建养犬管理信息化网络,指导养犬居民依法养犬。各县区也将依法处置有关无证养犬、养犬扰民、犬只伤人等警情,查处违法养犬行为,并按照有关标准建立辖区内犬只狂犬病强制免疫点,重点管理区内犬只,强制免疫率要达100%;监督指导疫犬和犬尸无公害处理,负责对宠物诊疗行业的监督。

   取缔非法犬只交易市场

  未经工商登记而从事犬只养殖、销售或者宠物医院、宠物用品商店超范围经营的,将予以处罚;加强犬类专业交易市场的规划,对其主体确认登记,依法取缔未经核准擅自开办的非法犬类交易市场。

  同时,南昌将规划设置犬只交易市场,在2016年内向社会公布。今年11月,南昌将开展集中清理整顿。各区县在集中登记办证后,要选取一至二个重点区域或问题,组织开展养犬管理专项整治试点工作,对违法养犬行为采取先教育、后处罚,教育为主、处罚为辅,通过提醒、告知、限期整改等方式进行整治,并总结执法经验逐步推广展开。对“犬患”问题十分突出的社区、路段、公园、市民广场等区域,采取联合执法和综合整治,严厉查处违法养犬行为,捕捉无证犬、危险犬;收容遗弃犬、流浪犬,查处非法犬只经营行为和取缔非法犬只经营场所。

  (记者 万晓霞 林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