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丰县:加强矿山整治 保护生态环境

02.04.2015  18:52

近年来,宜丰县大力实施“生态立县”的发展战略,牢固树立“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的发展理念,以创建全国生态县为契机,不断加强矿山综合整治,保护良好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为切实做好矿山整治工作,该县设立开采红线。根据全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严禁在县域三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居民集中居住区)范围内、两线(重要交通干线、重要河流沿线)两侧各1公里范围内或可视范围内新设立矿权。建立联审联批制度,新设矿权申请一律由县政府牵头,组织县环保、安监、水务、林业、国土等相关职能部门现场踏勘,联合审批。同时,逐步关闭“散、乱、小”及环境破坏严重的矿山企业,减少矿山数量。经过近几年的清理和相关部门联合执法,该县已关闭小型及对环境破坏严重的矿山企业12家,矿山数量由原来的一百余家减少到现在的98家。建立联合执法查处机制,对于发现的超深越界开采、无证开采或一证多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矿山或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进行严厉打击,近两年该县查处了6宗违法违规开采瓷土案件。该县还积极向上申请矿山生态恢复及综合治理项目资金,由国家出资对符合条件的矿区生态环境进行综合治理,如江西棠浦煤业有限公司生态恢复及综合治理项目经省国土、财政部门批复立项,已投入国家资金300万元用于该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取得了良好治理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