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丰县:启动案件全程监督工作打造阳光检察
22.09.2014 12:25
本文来源: 江西检察网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打造“阳光检察”,8月26日下午,宜丰县检察院召开案件全程监督工作座谈会,县人大副主任胡乐辉,县政协副主席何欠元、10名案件全程监督员、宜春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刘海燕参加了座谈,标志着该院案件全程监督工作正式启动。
今年7月,该院创新推行案件全程监督制度, 出台《宜丰县检察院案件全程监督制度(试行)》,规定由县人大和县政协各选派5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担任案件监督员,刑事案件进入审查批捕或起诉阶段、非刑事案件正式受理后,案件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对办案依据、程序、过程与结果有异议的,可聘请案件全程监督员对案件进行全程监督。
“案件全程监督制度,借助第三方力量,对案件当事人以法释理,减少了与案件当事人的对抗,能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对检察官来说,在实体和程序方面都提出了更高要求。”县政协委员、县法院副院长吕玉说。
“如果当事人要案件全程监督员来干涉案件,监督员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宜春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刘海燕谈了自己的看法,“那么谁来监督案件全程监督员,保证监督员不滥用权利。”
与会人员对案件全程监督员制度进行了激烈的讨论,并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该院案件办公室负责人对监督员提出的意见都做了记录,并一一解释,表示随着制度的进一步实施,到时可能会出现更多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修改。
案件监督员认为,案件全程监督制度依靠体制外力量,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介入个案,对案件进行全程监督,把检察权置于阳光下,以公开促公平,倒逼执法公信力提升,为推进依法治县打造一个化解矛盾纠纷的民情平台,是一个新鲜事物,既是机遇,更是挑战。纷纷表示,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勇于担当,推动案件全程制度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本文来源: 江西检察网
22.09.2014 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