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丰县多举措推进平安国土建设

11.12.2014  16:19

近年来,宜丰县国土资源局认真履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职责,结合部门职能,联系工作实际,坚持创新,不断规范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年初下达社会综合治理责任书给各股室所,把综治工作列入下属各单位部门的年终绩效考核内容,多举措全力创建平安国土。

完善组织网络。 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县局社会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一级抓一级,全面落实平安国土建设各项责任和任务。结合全县国土资源动态执法监察县、乡、村三级巡查网络,建立完善以机关为干、以基层国土资源所为支的严密的平安国土建设网络,分别抽调业务股干为国土资源纠纷信息员、纠纷调解员、法制宣传员,坚持动态执法巡查和定期排查国土资源用地、采矿纠纷,依靠乡镇政府、村级组织及相关部门的力量,充分发挥国土资源纠纷调解组织的作用,打击非法用地、非法采矿违法行为,将国土资源法规政策宣传到社区、企业和广大农村,使国土资源法规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为平安国土建设夯实群众基础。

强化队伍建设。 对现有国土资源纠纷调解队伍进行全面整顿,把素质高、热情高、威信高的“三高”人员吸收到调解队伍中,定期组织对国土资源纠纷信息员、调解员、宣传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知识和纠纷调解技巧,增强国土资源纠纷调解队伍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制定、完善矛盾纠纷排查管理制度,坚持矛盾纠纷每周一排查,半月一分析,尤其在重点时段突出针对性,确保重点时期不发生因涉土涉矿引发的越级越域非正常上访。对来访者文明接待、以诚相待、认真登记,依法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和国土资源信访工作。

创新工作方法。 不断拓宽国土资源纠纷调解思路和方法,及时化解国土资源矛盾纠纷,坚持“有理的解决到位,无理的教育到位,困难的救助到位,违法的打击到位”的“四到位”原则,依法认真开展国土资源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在处理信访矛盾纠纷时,加强部门协调督办,做到掌握情况快、分析问题清、运用政策准,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撤离、群众不满意不撤离,积极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涉土涉矿矛盾纠纷案件化解率达到98%以上。

截止目前,该局国土资源纠纷调解队伍化解调处征地拆迁补偿、土地纠纷、采矿纠纷等常发性、多发性纠纷23起,制止违法用地12宗,未出现因调处不当或处理不及时而引发的刑事案件或群体性事件,调解成功率100%,有力的推进了平安国土建设,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该局也连续多年被县委、县政府授予社会稳定先进单位和社会和谐建设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