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丰县进一步规范动物检疫工作

25.05.2015  17:31

  针对当前动物检疫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宜丰县进一步规范完善了动物检验相关管理办法,确保动物检疫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落实到位,确保宜丰县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加强免疫耳标管理。防检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的要求,对所辖区内的动物实行强制免疫、佩戴免疫耳标。规模养殖户外调生猪时,不得临时佩戴耳标。耳标统一由乡镇场防检站保管,不得把耳标私自拿给养殖户,贩运户手中。二是加强市场巡查。对家禽、牛、羊等尚未要求进入定点屠宰场直接入市的活畜禽及其产品,必须加大巡查力度,发现染疫动物及其产品,必须坚决依法查处。三是加强定点屠宰场管理。严格尊守操作规程,把好入场关、严禁发病染病生猪入厂,认真落实宰前、宰中、宰后检疫,对入厂的生猪必须做到头头查验。无耳标、无产地检疫证的不得入厂,对疑似染病动物,要进行隔离检查,确认无病方可入厂。四是严禁隔山检疫,只收费不检疫。五是加强票证管理。检疫票证一律不得转借、遗失,票证填写必须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