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一村支书篡改年龄参加选举获连任引发争议

06.11.2013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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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西网讯 见习记者 谢子玥 报道:按当地规定,村党组织书记候选人不得超过60岁,然而为了能够连任,宜春市袁州区新田镇施家村历届村支书温成来打通关系,将自己户籍的出生年月推晚一年,成功的参加了今年换届选举,且得以获选。近日,《江南都市报》刊发这一新闻后,引起网友热议。

   网友:大部分持质疑态度

  记者发现,大部分网友对此持质疑态度。有网友称,“违规参与村领导是诚信道德问题,这样人没有资格当任的村党组织书记,应该给予免职处分。”也有部分网友称,作为领导人,能力才是关键,“他能被评为新一任村支书,证明他有足够能力担任这个职位。有些70多岁的老人仍然担任村支书,因为老百姓相信他,他有管理能力。”

   镇领导:村支书能力有余诚信不足

  4日,记者了解到,宜春市袁州区新田镇政府召开镇党委会议,讨论认为温成来“能力有余诚信不足”,对此应作批评教育工作。镇里并没明确是否对这位村支书进行免职处分。宜春市新田镇镇长何贵阳告诉记者,“温成来已连任五届施家村村支书,群众反响均不错,事实证明他有能力当任这个职位。因此尽管他私自擅改年龄行为错误,也不影响他为百姓服务,毕竟规定是死的。”

   公安部门:更改年龄涉嫌违法

  据悉,该镇于2011年11月下发了《新田镇村党组织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文件,明确规定:“新提名的村党组织书记侯选人,原则上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那么既然已下发文件,是否该按规定行事?擅自篡改身份证出生年月,参选村民委员会选举又是否要追究其法律责任?记者就此咨询了江西一阳事务所的陈海兵律师。陈律师表示,国家没有明确规定村领导干部的选举年龄,温成来更改年龄违规选举属违规操作。

  公安部门相关人士表示,伪造材料、串通公安机关更改身份证出生年月,不仅本人涉嫌违法,民警利用职务之便,帮其私改年龄的做法同样是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