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没有“句号” ——宜春以“群众满意”为标杆抓好整改落实

21.10.2014  11:01

123项市级评比活动取消;查处并收缴违规“小金库”金额426.35万元;清退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低保对象1.79万户;中心城区新建沁园小学、翰林学校、袁州学校、画眉小学、宜春九中等学校……这是一项没有“句号”的工作。

宜春市在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阶段,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四风”顽症,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解决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取得了可喜成效。全市共确定整改事项1.46万项,已办结1.27万项,占86.94%,其中:具体问题1.03万项,办结9308项,占89.88%;专项整治2066项,办结1556项,占75.31%;制度建设2186项,办结1836项,占83.98%。

一切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宜春市委常委会带头广纳民意、兑现承诺,确定了88项整改任务,涉及停车难、“大班额”、城乡低保审批、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截至10月13日,已完成整改55项。各级“活动办”建立了每周一反馈、每周一通报、每日一公示和整改落实销号等制度,确保整改推得进、有效果。

四风”问题事关民心向背。以此为重点,宜春开展了系列专项整治。对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问题,市纪委组建了16个常态化的督查组。今年以来,共查处7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处理了153人,全市因公出国费用同比减少51.01%,公务接待费用同比减少24.67%,公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同比分别减少51.53%和10.03%。全市性会议和文件简报大幅减少。对“裸官”问题、干部“走读”问题、“吃空饷”问题、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问题、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如今,机关干实事的多了,群众办事更容易了。

群众诉求“重如山”。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宜春以整改落实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针对中山东路28户16年未安置拆迁户,提出了《解决中山东路改造历史遗留问题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针对中心城停车难的问题,提出了停车场管理暂行办法;针对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开展了专项检查,补发农民工工资1000多万元。今年以来,宜春市先后开展了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专项整治,群众办事难问题的专项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的专项整治,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问题的专项整治等一系列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专项整治工作。群众对此纷纷“点赞”。

群众路线永不能偏,服务群众没有终点。宜春市各地在建立健全各方面制度机制,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的同时,以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筑牢联系服务群众的堡垒,深入推进“连心、强基、模范”工程。在“连心”方面,组织市、县、乡机关党员干部1.5万多人,深入村、社区开展活动,共收集群众意见1.22万条,提供物资、资金帮扶3298万元,兴办民生实事2821件,协助处理群众信访积案1354件。在“强基”方面,抓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下派785名市、县两级干部挂点帮扶,帮助解决资金1761.5万元,解决实际问题1797个。目前,全市249个软弱涣散党组织已基本整顿到位。此外,在实施“模范”工程中,评选表彰了100名践行群众路线好干部,营造了学习好人、争当模范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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