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公布防汛责任人名单

05.04.2016  09:57

为确保实现今年防汛工作总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宜春市各地严格落实了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4月1日,市防汛指挥部将2016年全市49座大中型水库、39条万亩以上圩堤、2个蓄滞洪区及2个在建重点水利工程的防汛行政责任人共计102人在《宜春日报》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