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向“村官”腐败问题“开刀”

15.04.2015  19:30

  日前,宜春市纪委下发《关于在全市开展集中查处农村基层干部侵害群众利益案件专项行动的通知》,从即日起至9月,将利用半年的时间,集中力量重点查处一批乡村干部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正式向“村官”腐败问题“开刀”。

  此次重点查处2012年以来农村基层干部贪污、挪用、骗取、截留、私分征地补偿款和各项强农惠农补助资金、项目扶持资金,在征地拆迁、资产资源出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以权谋私、收受财物以及非法征占、侵占、“以租代征”、买卖农村集体土地等案件。对财务管理混乱、贪污侵占、欺压群众等问题突出的村组,将统筹力量开展专项审计、重点查处。

  为做好此次工作,市纪委要求各地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把此次专项行动作为今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要层层压实“两个责任”,尤其是明确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村(居)委会党支部书记、纪检委员的责任,对因平时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力,导致发生基层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将予以问责。(宜春市纪委  陈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