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审计促进财政加强存量资金管理

23.02.2016  19:05

  近年来,宜春市审计局在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中持续关注财政存量资金情况,发现存在沉淀在财政专户、没有及时发挥资金效益的现象,并提出了加大财政专户清理力度、加强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审计建议。

  针对审计提出的问题及建议,宜春市财政局结合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际情况,制定了《宜春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基本建设资金和政府采购资金支付方式的通知》(宜财发[2015]45号),自2016年1月1日起,财政预算新增安排的基本建设资金和政府采购资金不再拨付到财政专户,改为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直接支付方式进行。预算单位用于基建、政府采购的自筹资金不再转入财政专户,由单位按相关规定安排支付。基建和政府采购专户结存资金,凡是2014及以前年度(含2014年度)结余应在2016年底前使用完毕,凡是2015年当年结余应在2017年底前使用完毕,逾期按程序收回总预算,2018年1月1日起,基建专户和政府采购专户予以撤销。

  此次调整通过规范财政专项资金支付方式,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对于进一步盘活存量,把闲置、沉淀的财政资金用好,集中有限的资金用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宜春市审计局 任常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