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局档案规范管理获省好评

13.03.2015  21:35

3月11日至12日,省档案局、省国土资源厅档案馆相关领导一行6人在宜春市国土资源局检查指导国土档案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

检查组一行先后考察了宜春市局和宜丰局档案室,深入档案库房、信息机房和办公场所,详细了解宜春市、县两级国土资源档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检查组对宜春局档案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该局档案工作组织管理规范有序,档案管理基础扎实有效,人员和设施设备到位,走在全省国土行业档案管理工作的前列。拟定宜春市局和一个县级局作为全省档案规范化管理唯一试点单位,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探讨分析、规范完善,再在全省逐步推广。同时,检查组提出了四点指导性意见:一是尽快明确试点的时间年限;二是落实具体责任领导和责任人;三是分解试点前期的各项工作步骤;四是做好试点期间的双向互动和问题反馈。检查组希望,通过国土档案规范化试点工作,为宜春市“一张图”管地、管矿发挥作用,同时为宜春经济社会提供优质服务。

近年来,宜春市国土资源局始终把档案管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来抓,建立了专、兼职档案管理队伍,档案室配备了3名专职档案管理员,在局机关各科室及下属单位配备了12名兼职档案员;坚持规范管理,先后制定了《档案资料保卫保密制度》、《档案资料移交归档制度》、《档案资料查(借)阅制度》、《档案员岗位责任》等10余条规章制度;建立200多平方米的档案室,档案管理做到了办公、查阅、库房三分开,档案室配有标准的档案密集架、铁皮箱、底图柜、声像档案柜和去湿机等档案管理专业设备,达到了防尘、防火、防盗、防霉、防潮、防高温、防虫、防鼠的“八防”标准,2012年该宜春市局荣获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省一级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