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巧打“组合拳”疏解土地管理“顽疾”

11.07.2014  17:56

针对当前土地资源管理中存在的征地补偿不到位、土地闲置和低效利用、农民建房管理难等突出问题,宜春市采取四项措施,打好“组合拳”,疏解土地管理“顽疾”,实现了保护资源更加严格规范、保障发展更加持续有力、维护权益更加切实有效的“三赢”。

闲置和低效利用土地清理盘活工作实行常态化

面对项目“用地难“和土地“晒太阳”的矛盾局面。宜春市将闲置土地、低效利用土地清理处置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不再是阶段性的专项行动。利用土地利用动态监测监管平台,强化土地批后监管,实现土地动态监督管理的信息化、网络化、制度化。坚持以用为先、依法进行、分类处置、节约集约原则,对闲置土地,采取协议收回、强制收回、重新出让等灵活方式推动处置,对低效利用土地,坚持“腾龙换鸟”、征缴闲置费、限期整改等多种措施促进利用,做到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和盘活。3年以来,该市累计盘活各类闲置及低效利用土地2万多亩。

开展农村建房“三清理一严控”活动

面对农村建房乱象,大力开展以“清理农村违法用地、清理农民违规建房、清理非农户籍人员回乡建房、严格控制农民新建住房”为主要内容的“三清一控”活动。采取把握工作原则、明确清理内容;广泛调查摸底,深入查找问题;科学制定标准,严格处罚到位;注重“”“”结合,建立长效机制。共清查违法用地5152宗,面积75.55万平方米,已85.5%处理到位,农村建房乱象初步好转。

坚决做到“少一分钱也不准批地

市政府高度重视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在全市国土资源工作会上明确:“少一分钱也不准批地”,并下发了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从规范征地、资金补偿管理、审计监督、土地报批审核四个方面进一步作了严格规定。各地新增建设用地批复文件统一由市国土资源局发放,提供安置补偿的支付凭证、清单和账单明细等资料后方可发放,违规违法征地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对单宗项目用地面积大的实行限额分级审批

市政府出台规定,进一步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加强用地计划管理,禁止超计划用地,新增建设用地的指标优先用于重点工程、重要基础设施和城市保障性住房等民生项目。对单宗项目用地面积大的实行限额分级审批,县(市、区)各类园区200亩以上,市经开区300亩以上工业用地项目出让之前,须报市政府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后方可组织出让。严格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严格限制盲目扩张城镇建设规模。市本级商品住宅用地单宗出让面积不得超过210亩,住宅用地容积率不得小于1.0,不得“毛地”出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