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出台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

27.04.2015  17:23
  近日,为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步伐,加快现代职业教育发展,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宜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这是今后一个时期宜春市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为宜春职业教育发展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落实了措施。
  《实施意见》突出了“两个转型一个体系”。“两个转型”,即在办学方向上由“劳务输出主导型”转向“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型”、在人才培养上由“单一学历型”转向培养“应用型和技术技能型”;“一个体系”,即加快构建“服务产业、开放融合、纵向流动、双向衔接”的宜春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实施意见》共分六大点33条,涉及目标任务、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构建、职业院校办学质量、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职业教育保障机制、加强职业教育工作领导等方面。
  《实施意见》提出2020年前,宜春学院转型为应用型高等学校,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建成国家级示范性高职院校,樟树市2016年前筹建1所中职药科学校。总体保持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高等职业教育规模占高等教育的一半以上。到2020年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8万人以上,专科层次职业教育在校生3万人以上,接受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学生达到一定规模,建成中职国家改革发展示范校1所、中职省达标校10所。
  该《实施意见》是在省政府实施意见基础上,结合宜春经济社会发展和职业教育发展实际,提出了系列创新举措。一是明确提出市县两级政府设立职业教育专项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二是对教学急需、但未获得教师资格证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持学校在编制总额的15%以内,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任兼职教师,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三是凡在职业院校从事实践性较强的专业教学工作的教师,可按照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要求,申报评审第二个专业技术资格。四是配备职业教育专职教研员。五是对接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要求,发展农业职业教育,加大涉农专业开发和扶持力度。六是要求落实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