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审计局连续十年荣获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06.06.2014  19:29

  宜春市审计局在综治工作中,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积极宣传法律知识,加强干部队伍管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强化安全保障措施,大力推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把各个环节的工作内容、要求、标准全面分解、细化、明确到每个岗位、每个人。

  该局还注重结合审计特点,重点关注涉及民生、民权、民计的专项资金审计,有效、及时地化解了有可能危害社会稳定、有损干群关系的矛盾和问题,为平安宜春、法治宜春、幸福宜春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日前,宜春市委、市政府联合发文授予宜春市审计局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这是该局连续第十年获此殊荣。(宜春市审计局 刘金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