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专项检查

13.06.2014  10:28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专项检查的通知》(商办秩函[2014]11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宜春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5月末,宜春市服务业发展办公室有关业务科室及执法支队的负责同志,对宜春市中心城区内的青龙商厦、步步高等4家大型购物商场进行了一次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的专项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业务报告制度执行状况、预收资金保障措施等。4家大型购物商场在执行三项制度方面正日趋完善,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业务报告制度、资金存管制度执行不到位;二是有的发卡企业未及时、完整上报经营情况表;三是有的发卡企业未与银行签订资金存管协议。执法人员根据企业涉及的相关问题现场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