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残疾人康复工作的主要做法及存在问题与建议
近年来,宜春市在上级残联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以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为契机,扎实推进“两个体系”建设;以实施康复项目为抓手,在康复工作发展中探索了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为加快实现残疾人同步进入小康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基本情况
宜春市现有各类残疾人35.78万人,占总人口的6.39%。其中肢体残疾人10.77万人,占残疾人总数的30.09%;视力残疾人5.9万人,占残疾人总数的16.48%;听力残疾人8.06万人,占残疾人总数的22.53%;言语残疾人0.6万人,占残疾人总数的1.70%;智力残疾人3.16万人,占残疾人总数的8.84%;精神残疾人2.48万人,占残疾人总数的6.92%;多重残疾人4.8万人,占残疾人总数的13.44%。各类残疾人中,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口9.4万,占残疾人总数的26.14%。我市有30.71万残疾人分布在农村,占85.82%。根据国家和省确定的人均年收入2300元的扶贫标准,目前全市的贫困人口有26.3万,其中残疾人15.38万,占贫困人口总数的58.5%,占残疾人口的43%。
二、主要做法
1 、政府大力支持康复。 一是政策支持。市委、市政府将残疾人工作纳入政府考核体系,出台了一系列加快农村残疾人康复事业发展的政策文件,把农村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全省率先把扶助残疾人的康复项目纳入民生工程建设并实行综合考评。2011年,市政府批转了《宜春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制定了《宜春市残疾人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2011年,我市在全省率先由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责任分工的通知》,将农村残疾人康复工作各项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到了各部门,明确了14个牵头单位和34个责任单位,责任落实到人,为农村残疾人康复工作目标任务的实施提供了保障。为此,市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按照农村残疾人康复工作要求,制定了农村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具体措施,市卫生局、计生委、人保局、民政局、财政局、残联等部门先后下发了《将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将社区康复纳入城乡基层卫生服务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进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二是项目支持。多年来,我市一直把残疾人康复项目列为市政府民生工程作为整个残联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进行重点推进,残疾人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2014年,为12000名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为贫困残疾人免费配发辅助器具950件,80名肢体缺失者安装假肢,为3000名精神病患者给予服药补助,为65名精神病人住院实施救助。2014年实施重度聋儿人工耳蜗救治康复项目,有46名聋儿符合人工耳蜗植入条件,为贫困聋儿节省资金400余万元。三是资金支持。2013年,市政府从财政安排1200万元资金,配套建设市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同时,市政府每年从财政配套资金安排196万元,配套救助80名肢体缺失者安装假肢,为2400名精神病患者免费送药。
2 、社会各界资助康复。 我市坚持政府主导、残联扶助、社会参与的康复工作思路,积极收集信息,全力跟踪争取。2014年以来,共争取到两个大型的社会公益项目支持康复工作。一是 “集善三星爱之光?启明行动”康复项目。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在我市实施“集善三星爱之光?启明行动”大型慈善公益项目,该公益活动为我市700名白内障患者免费实施手术,项目资金70万元。二是魏基成“天籁列车”助听器捐赠项目。我市争取到了魏基成“天籁列车”助听器捐赠项目,共为听力残疾人免费装配助听器2256台,为314名0-12周岁听障儿童免费装配助听器,帮助这些孩子改善听力功能。三是开展志愿助残活动。2014年9月,铜鼓县残联联合县志愿者协会创办了“铜鼓县阳光益智康复中心”。中心的宗旨是宣传以人为本的社会道德风尚,集合社会力量为残疾人服务。阳光益智康复中心是铜鼓县残联着力打造的一个集合社会各届力量关爱残疾儿童的爱心大平台。康复中心的创立得到了社会各届爱心人士的大力支持。中心筹办时,没有地方,一名志愿者把自己的家腾出来,免费提供给中心使用。江西团省委曾萍书记亲自发动她的高中同学和社会各届爱心人士为铜鼓康复中心的孩子捐赠阳光雨棚、室外草坪地毯、音乐教室、健康厨房设备、挖建排水沟渠等;县幼儿园每周三定期带10名老师和部分学生到康复中心与残疾孩子进行社会融合互动,县人民医院儿科主任、智障治疗医师、护士长等长期义务担任中心儿童的康复保健医师;大莲山福寿寺悟达师父来到中心,给孩子们送来米、油,购置消毒柜、碗碟,还捐款9000元;康复中心10月10日开学,短短1个来月时间,已经接收智障、脑瘫、自闭症儿童22名,并且陆续不断有儿童家长前来咨询报名。
3 、社区(家庭)分散康复。 我市认真按照“康复进社区,服务进家庭”的要求,大力加强社区康复工作。一是狠抓社区康复示范站建设。我们市残联和卫生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完善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保障政策,“社区要落实30—50平方米面积的残疾人社区康复站服务场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将每个社区1名残疾人专职委员纳入公益性岗位,卫生部门要将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各县(市、区)政府按照辖区总人口每人每年不少于0.30元安排社区康复工作经费。”市残联每年安排10万元资金,奖励各地社区康复站建设。二是夯实农村残疾人康复工作的组织基础。为解决农村残疾人康复工作无人做事、无钱办事、无章理事瓶颈问题,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村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意见》,规定将乡镇街道、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康复协调员一岗双责,并设置为公益性岗位,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优先解决低保,财政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村康复协调员补贴。全市179个乡镇(街道)、2492个村(社区)全部配备了残疾人康复协调员,规范了其工作职责,对康复协调员进行了业务培训,编印了《残疾人康复普及读物》(上下册)2500套,发放给乡镇(街道)、村(社区)残疾人康复协调员人手一册。三是开展送康复进社区、到家庭服务。我市各地都采取相应措施,广泛开展送辅助器具、送药到社区、到农村、到家庭服务活动。高安市特教学校从去年开展积极探索“送康复到家庭”活动,他们针对在智力儿童康复训练中发现不少家庭由于没有大人陪同智障儿童到学校进行康复训练的实际情况,组织老师利用双休时间,开展一对一送教、送康复服务到家庭活动,每名教师结对帮助一名智障孩子,事先要做好训练计划,每周上门开展一次送教活动,既要给孩子做康复训练,又要把一周的训练计划教给家长,让家长在空闲时间给孩子进行康复训练,效果非常好。
4 、儿童机构集中康复。 0—6周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是当前农村儿童康复的重要内容。近年来,随着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力度,我市残疾儿童定点机构得到了快速发展,2014年新增残疾儿童康复机构8家,现在已有听力语言、孤独症、脑瘫、智力等21家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得到了省残联的认定。康复机构种类齐全,机构数量和在训儿童数量逐年增多,在训儿童650人。我们在扶助民办儿童康复机构建设中,主要是:一是加强项目实施指导。各县市区残联积极帮助指导定点康复机构开展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的问题和困难,重点要帮助定点机构向上争取救助指标、筛选救助对象、指导康复训练、及时上报康复情况。二是加强救助对象审核。县市区残联要通过多种渠道核查救助对象康复训练情况,主要是在每年的开班家长会上清点核实,不定期进行抽查,主要采取电话抽查、上门核查等方式进行。三是规范康复救助工作流程。为切实加强对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定点机构的服务与管理,规范康复救助程序,以进一步提高康复机构康复服务水平,让贫困残疾儿童得到更科学、更专业、更优质的康复服务,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宜春市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管理的通知》和相应的考评办法,从确定定点机构、筛选、公示救助对象、制定个性化康复训练服务计划、实施康复训练、做好数据上报和建立康复档案工作等工作进行了严格的规范,加强救助资金管理,只能专门用于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的开支。
三、存在问题
我市的残疾人康复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广大残疾人的康复需求,全市的残疾人康复工作任务更加艰巨。
1 、农村残疾人康复人才严重不足 。 长期以来,由于残疾人康复人才工资低、待遇差,康复人才难以引进,更难以留住。目前,我市社区康复指导员年工资只有200元不等,基本是无偿劳动。儿童康复机构教师工资也只有2000元左右,他们工作比幼儿园老师更加辛苦,但待遇却比不上幼儿园教师,就造成康复机构人才流失严重,现有人员专业素质普遍偏低,严重制约了残疾人康复事业的发展。
2 、社区康复站选址不合理。 一些农村康复站设在村委所在地,远离人口集中的村庄,残疾人康复训练不方便,甚至出现有时“无人光顾”的现象。
3 、康复设施与设备不足。 社区康复站的设施陈旧,有些已经不能正常使用,康复器材不能满足残疾人的个性化需求,造成一些成人康复难以进行。残疾儿童康复机构也面临着资金短缺和设备设施投入不足的问题。有的听力语言机构缺少听力检测仪等基本的康复设备。脑瘫儿童机构没有脑功能障碍治疗仪,有的机构连基本的评估工具也设有。影响了教学效果和康复效果。
4 、资金紧缺。 一些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只能“勉强度日”,甚至难以维系,政策扶持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5 、7—14周岁残疾儿童没有列为抢救性康复救助对象。 智力、孤独症、脑瘫儿童康复不是一年半载就能解决的,需要花更长的时间进行康复,但小孩7岁以后就不能享受救助,家庭又拿不出钱继续进行康复,造成半途而废。
四、几点建议
1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近年来,我市出台了《宜春市中心城区彩票公益金助残项目救助实施办法》等一系列助推残疾人康复事业发展的政策性文件,今年又出台《宜春市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扶助办法》和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政策,这些政策措施对破解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生存和发展难题,发展社区康复事业具有非常突出的作用。建议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出台一些专门针对社区康复和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的扶持性政策和资金支持,特别要把7—14周岁残疾儿童列为抢救性康复救助对象。
2 、将社区康复站纳入新农村建设。 建议新农村建设应将社区康复站建设纳入其中,将社区康复站建在居住集中、人流密集的自然村中心地带,也可利用旧祠堂、公共文化设施建立社区康复站,为残疾人提供就近就便的服务。
3 、整合社会资源创办康复机构和社区康复站。 建议出台优惠政策,建立民营资本进入残疾人康复机构准入机制,采用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形式,积极鼓励、大力引进社会资金,兴办更多残疾儿童康复机构,以满足广大残疾儿童的康复需求。通过工商联和商会组织搭建康复机构与企业家的联谊平台,通过结对帮扶、建立专项扶助基金等方式,扶助一批民办康复机构。依托社会公共卫生资源,以残联扶助、社区管理、卫生服务机构运营的模式,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村卫生院(所)设立社区康复站。
4 、将机构康复人员列入职称序列。 建议将残疾人康复机构康复教师列入教育系统或卫生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序列,加强专业培训,将其纳入公益性岗位补贴,提高其工资待遇,以稳定残疾人康复工作队伍。
5 、创新康复器材发放管理模式。 为有效解决残疾人康复器材和辅助器具严重不足,同时又有一些康复器材闲置的矛盾。建议在康复器材集中管理和服务、辅助器具向个人发放的基础上,根据重度残疾人的具体需求,由社区康复站向残疾人借出部分康复器材,定期归还,为他们提供“量体裁衣”式个性化康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