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脱险+脱贫”地灾移民搬迁模式见成效

26.11.2014  18:18

近年来,宜春市积极探索“脱险+脱贫”地灾移民搬迁新模式,将脱险与脱贫有机结合起来,使地灾移民真正实现了“移得出、住得稳、富得起”。据统计,2011年以来,累计各级投入补贴资金3000余万元,建设集中安置点75个,移民搬迁集中安排6267人。

坚持“四个原则”。该市始终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省市支持、县级落实,整体搬迁、梯度安置,公开公正、阳光操作的原则,扎实推进地灾移民搬迁工作。

严把“四道关口”。该市采取成立移民建房理事会管理和政府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定期督查制度,严把资格审查、资金管理、工程质量和检查督促“四道关口”,对地灾移民搬迁经费补助对象严格审查,实行乡村公示、乡镇审查、县审查备案的操作程序,并全部建档立卡。对移民搬迁专项财政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并将搬迁移民个人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足额发放到移民搬迁户手中。

注重“四个结合”。该市坚持将地灾移民搬迁与新农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小城镇建设和安置地产业发展扶助相结合,确保地灾移民工作稳步推进。比如:铜鼓县对集中安置建房达30户以上的安置点,列入下年度新农村建设点;上高县选择南港镇白云峰漂流景区周边村作为移民搬迁安置地,利用当地旅游经济培植避灾移民新的经济增长点;靖安县引导移民参与当地白茶产业,有效解决了移民劳动力就业问题。

强化“四项措施”。该市结合实际推出金融扶持、技能培训、户籍迁移和结对帮扶“四项措施”,移民自主创业可优先享受政策贴息贷款和农户小额贷款,移民可优先享受“雨露计划”、“阳光工程”培训;对移民特困户开展结对帮扶活动,符合条件的纳入城镇或农村低保范围。比如:铜鼓县规定,凡搬迁到县城、集镇或异地搬迁的移民,允许自愿保留农业户口或转为城镇户口,安置地公安机关及时办理迁移落户,并免收户籍迁转手续费,搬迁户子女入学免收转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