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采取措施确保春节森林防火安全

29.01.2014  10:34
 

宜春市采取“四个进一步”的措施,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进一步落实责任。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各经营主体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把森林防火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真正把责任落到实处。政府部门要实行党政同责,党委政府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共同抓好辖区森林防火工作。

二是进一步突出重点。重点火灾单位要认真进行梳理、查找原因,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开展重点整治工作;重点林区、自然保护区、旅游景区和国家重要基础设施区要加强森林防火管理,立即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采取强有力手段,坚决遏制违章用火,坚决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在重点火险时段要有超前的预见、超前的部署和超常的措施,密切注意火险等级和变化发展趋势,部署好各项防扑工作。

三是进一步完善体系。完善火源综合管理体系,对林区野外用火必须采取“管、疏、堵”相结合的办法,做到冒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完善森林火灾扑救体系,充分发挥专业扑火队的职能作用并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加强乡镇半专业扑火队和基层林业“三防”协会队伍建设,使之更好地发挥应有的作用。完善预警监测指挥体系,提高各级干部,尤其是乡镇主要领导包括乡镇干部的指挥扑救能力,实行科学防火。

四是进一步加强管理。严格火源管理,即刻起各地一律不准炼山、烧田埂,更不准带火种进山,凡炼山、烧田埂等违章用火引发森林火灾一律以纵火论处;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值班守岗,严禁擅离职守;对痴呆傻等特殊人群和外出返乡人员要加强管控,防止发生意外;加强信息报送管理,发现火情必须及时上报并立即组织人员扑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