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开展中心城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专项攻坚行动

29.11.2016  03:03

  日前,宜春市开展中心城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专项行动。
  该市从各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5个整治工作组,分别对工业企业、燃煤锅炉、建筑施工和道路扬尘、机动车尾气等整治重点开展攻坚行动。
  袁州区大气污染整治工作组对辖区内30家企业的32台4蒸吨/小时以下的锅炉下发淘汰通知书,责令企业在12月10日前全部淘汰,逾期未淘汰的将采取强制措施。现已有5家企业燃煤锅炉停止使用。宜春经开区大气污染整治组对辖区内企业的13台2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下达了责任改正书,要求企业限时完成淘汰改造任务。现已有2家企业完成。
  宜春市城管、交警、公路、环保等部门组成的道路扬尘和机动车尾气整治工作组,对中心城区8家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的85辆余土运输车辆密闭化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清理无主建筑垃圾2起,规范整治沙场运输车带泥上路、无覆盖等违章行为5起,督促工地落实净车上路10余起,查处闯禁行区交通违法行为20余起。由市建设局、工信委、环保局组成的建筑工地及预拌混凝土场站整治工作组,对中心城区40多个在建工地和20多个预拌混凝土企业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市委宣传部组织的宣传报道组,在宜春日报、宜春电视台开辟了“环保在行动”专栏,对攻坚行动进行集中报道。市环保局组织的联合督查组制定了督查方案,开展了4次明查暗访,组织了2次环保“零点行动”。
                               (作者:吴小平、杨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