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推行土地储备融资规模控制卡制度
21.05.2014 18:46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机构融资行为,防范地方财政金融风险,宜春市规定从2014年4月开始,对该市纳入国土资源部土地储备机构名录的土地储备机构,实行土地储备融资规模控制卡制度。
据悉,土地储备机构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必须出示土地融资规模控制卡,并在核定的年度可融资规模内进行融资,不得超规模融资,并且土地储备机构应及时清偿相关债务,在逾期债务清偿完毕前不得申领融资规模控制卡。
今年初,宜春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会同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宜春分行对2014年市级储备土地规模、前期开发规模、供应规模、土地储备成本费用等指标进行认真审核、调整和确认,并将全市储备土地融资规模方案上报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汇总、审核和确认,获得省财政厅批准并核发年度融资规模控制卡。
日前,全市土地储备机构全部成功申领融资规模控制卡,据统计,全市11家土地储备机构2014年度可融资规模达93.1638亿元。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21.05.2014 1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