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有力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

11.01.2016  09:54

  本报宜春讯 (江西日报通讯员李铁刚、徐旻)冬至时节,数九寒天,宜春市温汤镇彭坊和社埠两个村庄的田野上却是一派热火朝天的景象,村民们把3000亩土地流转给了隆平高科生态农业公司,公司正聘请村民对土地进行精耕细作,发展富硒有机大米、水稻、蔬菜等农作物。

  近年来,宜春市积极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力推动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截至目前,全市共流转耕地面积177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33%。

  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是基础。该市陆续出台有关确权工作的方案和实施意见,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帮助农民将土地由资源变资产,由资产变资本。目前,全市颁证工作基本完成,共颁发证书96万份,颁证率达到95%。该市先后被农业部列为信息管理平台和土地确权登记成果应用建设项目试点单位。

  “确权颁证是第一步,只有让土地规范流转起来,才能有效保障农户的切身利益。”宜春市农业局经营管理站站长钟建辉介绍,宜春出台系列文件明确提出,流转的土地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占、截留、扣缴承包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流转款直接拨付给流出土地的农户,并确保土地承包合同、经营权证发到农户手中。同时对流转方式、流转程序、价格评估、纠纷调处等进行了明确和规范。

  该市搭建了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对土地流转进行信息发布、评估认证、登记备案。“县、乡分级负责单宗面积100亩以上和100亩以下的土地流转信息备案登记及信息发布,行政村负责登记区域内的土地流转信息并备案。”万载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负责人介绍,为方便群众办事,县里把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设在县政府办证大厅,对流转土地进行统一登记、挂牌和审核。目前,全市10个县(市、区)均设立了专门的县级流转服务窗口,建立乡镇流转服务中心182个、村服务站2106个。

  “没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就没有承载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和市场化的主体,难以与农业发展新方式相匹配,难以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宜春市农业局局长甘本新说。宜春结合自身实际,重点培育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四类新型经营主体,打造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主要力量。该市市、县两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种养大户兴办家庭农场,同时整合各类支农项目,优先扶持通过土地流转形式的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大户等规模经营主体。该市还把规模经营主体作为信贷支持“三农”的重点,对实力强、资信好的规模经营主体在信贷上给予倾斜。目前,全市共有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51家,其中国家级6家、省级89家;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达到4959家,总数居全省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