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紧急部署备战汛期地灾防治

16.04.2014  15:07

4月1日进入汛期。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地质灾害灾情险情信息渠道畅通,及时妥善处置突发地质灾害,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宜春市国土资源局紧急部署七项措施,备战汛期地灾防治工作。

汛期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重要岗位主、副班制度,制定《2014年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安排》。汛期之外,遇持续强降雨、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

市地质灾害应急中心负责汛期地质灾害应急值守工作。各县(市)局、袁州分局应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市“三区”分局应指定专人负责。

严格执行地质灾害灾情险情速报制度和月季报制度,确定专人负责灾情险情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加强地质灾害成功避灾和预警预报信息的收集、反馈和汇总。一旦发生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者出现重大险情,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核实情况后在1小时内速报当地政府和市地灾应急指挥中心,做到不瞒报、不漏报、不错报,并做到逐级上报。

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工作,确保应急人员、物资和装备配备到位,一旦遇紧急情况,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果断开展应急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安排好值班工作人员生活。按有关要求安排专门值班场所,提供必要办公条件,保障值班人员值班期间的生活,参照防汛系统做法,给予汛期地质灾害值守人员适当补助。

值班人员应密切关注天气形势,及时收集天气预报和雨情信息。确保值班信息畅通,主动了解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和抢险救灾等情况,及时跟踪重大灾情险情。认真做好值班信息的接收、登记和处理工作。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重要雨情通报、重大灾情险情和领导批示、上级指示等重要信息。对需要办理的事项,先提出拟办意见,请示带班领导同意后立即办理,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

要求值班人员必须遵循“认真负责、及时主动、准确高效”原则,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值班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从事与值班工作无关的活动。汛期值班人员需要外出离开本辖区或因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须经带班领导批准,并安排接替人员。值班人员因脱岗、离岗、疏忽大意、隐瞒不报或拖延时间上报灾情险情等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情节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