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警方公布“5·31”伤害案审理情况
11.06.2014 10:15
本文来源: 人民网
6月10日,宜春警方公布“5·31”中巴车伤害案审理情况。宜春市公安局袁州分局局长杨振耀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5·31’中巴车伤害案犯罪嫌疑人的性格比较孤僻偏执,言语也不多。问该嫌疑人为什么做这个事,该嫌疑人也就是很简单的一句话,是心理不平衡。”
5月31日14时30分许,宜春开往金瑞镇的中巴客车上发生一起伤害案,一名男子持菜刀砍伤五名乘客,幸被宜春三中高三学生柳艳兵夺下菜刀,避免了更多乘客受伤。该案发生后,宜春市、袁州区两级公安机关连续奋战、缜密侦查,全力组织抓捕犯罪嫌疑人工作。6月2日13时30分许,该案犯罪嫌疑人邱干华(男,26岁,宜春市袁州区洪塘镇洪塘村人,无业)被警方抓捕归案。目前,该案正在依法定程序审理之中。(记者邹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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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2014 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