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警方整治“山寨银行” 20多名社员入股资金已退还

10.04.2015  11:16

  本报讯 童佳 新法制报记者廖世杰报道:宜春市袁州区一些乡镇出现以“合作社”名义,模仿银行业务流程,以高息向公众吸收存款的现象,并在短时期内迅速蔓延到9个乡镇。今年3月中旬,宜春市、袁州区相关部门采取整治措施,查封或叫停了涉事“山寨银行”。8日,宜春市公安局袁州分局向新法制报披露了警方协同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情况。

   分红利率远高于银行利率

  据宜春市公安局袁州分局经侦大队民警介绍,今年以来,袁州警方陆续接到群众反映,称宜春个别农民专业合作社实际上已演变为“山寨银行”,以高额利息为诱饵,进行揽储和放贷活动。

  为了尽快查明情况,宜春市公安局袁州分局抽调警力开展调查,初步调查显示:袁州区各乡镇存在此类问题的合作社有多家,法人代表均为姚某某。

  今年1月26日,民警联合彬江镇干部,以“咨询入股者”的身份进行了暗中调查取证。合作社工作人员自始至终和民警介绍的都是“投资入股”成为社员,所给出的“分红利率”也很诱人,利率分别为三个月5.6%,半年6%,一年7.6%,二年8.5%,三年9%,五年10%。

  “他们给出的所谓分红利率远高于银行利率,这与揽储没有实质性的区别。”民警表示。

  数十万元已退还20多人

  暗访结束后,民警又查询了相关法律法规,最终认定该合作社的行为已经超出经营范围,存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嫌疑。

  2月13日,宜春市成立了由袁州区金融办牵头,工商、公安、农业、银监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对彬江镇万民合作社进行重点整治。

  民警告诉记者,他们清查了该合作社的账目,查出所谓的“入股”人员,即在该合作社社员有20余人,入股金额数十万元。执法人员还对该合作社悬挂的江西省宜春市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等3块牌匾进行核查,发现均为该合作社自行制作,并未获得授权。

  由于涉及金额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在查清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后,由工商部门对该合作社予以了查封,责令其停止营业。

  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该合作社将入会的数十万资金逐一退回到了20多名社员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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