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让困难群众“暖心”过年

16.02.2016  11:31

  为确保全市生活确有困难的群众过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我市及时启动了“过年难”困难群众生活紧急救助工作。从1月29日至2月22日,针对常规社会救助覆盖不到的困难群众,主要对患重大疾病造成生活较大困难且未获得定期救助或抚恤的;因自然灾害等意外事故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且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难以实施的;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较大困难的群众,由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按照每户30斤大米、10斤食用油、5斤猪肉的标准,将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他们心中。

  为了让救助工作家喻户晓,我市从1月20日起就开始发布紧急救助工作公告,将救助对象范围、救助程序、救助时限、救助热线电话等内容,下发到各县(市、区)、各乡(镇、街道),张贴到各村(居)委会。与此同时,在我市新闻媒体重要版面和黄金时段连续刊发(播)救助公告,真正做到广而告之、全面覆盖。

  不仅如此,我市还专门设立了受理救助平台,开辟24小时服务通道,困难群众可通过电话、网络、信件、上门等多种方式进行救助申请。“一旦接到群众申请,我们就立即组织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核实申请救助对象的情况。”市民政局副调研员李隆琪说,“经核实符合救助条件的,由县级民政部门组织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发放,对行动不便或有特殊困难的救助对象直接送达,并确保在3个工作日内将救助物资发放到位。

  截至目前,我市共受理电话求助2262户,来信、上门求助2110户,救助困难群众3081户,累计发放大米9.243万斤,食用油3.081万斤,猪肉1.5405万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