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让棚户区百姓有个温暖的“家”

01.09.2014  12:22

    让棚户区百姓有个温暖的“

    ——宜春市强力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纪实

    新华网江西频道9月1日电(彭文辉 贾芳 唐甜红)身处低矮的棚户区,仰望周围的高楼大厦,期盼拥有一扇小门,让家人安居,这无疑是棚户区家庭最殷切的梦。

    为让更多棚户区家庭能有一个温暖的“”,近年来江西省宜春市把城市棚户区改造作为“第一民生工程”,不遗余力地推进棚改建设,尤其是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该市把棚户区改造作为整改“四风”突出问题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面启动城市棚户区改造三年攻坚工作,态度坚决地提出了“13245”目标,即用三年时间改造1300万平方米棚户区住房、完成257个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投入改造资金400亿元,改善50万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

    这是一场声势浩大的棚改攻坚战:

    千方百计破解征地拆迁、资金筹措等难题;棚改项目规划设计坚持做到高起点、高品位;积极探索“在改造中保护、在保护中改造”的新模式,注重城市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挖掘,不搞单纯地“拆旧城、造新城”……

    宜春的群众强烈感受到市委、市政府“关注民生、共建和谐”的坚定决心和拳拳爱心,也在现实之下充满信心伫望着这场攻坚战可期的胜利。

    秋日的阳光和煦通透,照耀着宜春棚户区百姓的希望之梦。

     采取阳光动迁,确保项目实施“做得稳

    熟悉上高县上甘山林场的人都知道,那些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建的低矮平房以及建在“”字路口上的房改房,脏、乱、差的现象非常普遍。而如今, 200多户原居住在危旧房里的居民已获得安置,他们中的很多人是第一次住进楼房。

    “我们场在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一个项目居民同意率达不到规定比例,就不再强行推进。”该场党委书记黄雪林说。为使职工利益最大化,棚户区改造过程全程阳光操作,该场出台了改造事前征询实施方案,针对拆迁、安置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意见征求,经过整理和讨论,采用意见20余条。

    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到拆迁,拆迁工作重在稳定,为了确保在棚户项目平稳推进,宜春始终做到调查摸底先行,认真评估风险,坚持做到阳光动迁。所有参与拆迁工作的党员干部都把做好拆迁安置工作作为检验自己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具体体现。

    在每个棚改项目正式启动前,该市都组织大量人员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摸清每户家庭的人口、房屋面积、产权性质、住户诉求等情况,同时积极开展棚改政策宣传,让每户被征收家庭都了解棚改的政策和好处。

    棚户区改造的推进,关键在群众的支持。宜春市坚持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推进棚户区改造的重中之重来抓,每个棚改项目坚持做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在前,项目实施在后。通过风险评估,倾听群众心声,取得群众对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认可和支持,从而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与此同时,对实施棚改的项目,该市还坚持做到从项目实施范围、补偿标准、安置措施和改造后的效果都进行公示,确保阳光运行,获得群众对棚改项目的支持。

     注重有情操作,确保拆迁群众“住得好

    幸福有重量吗?一个听起来似乎有点飘渺的问题,在张荣生大爷的心目中却很确切。

    张荣生家住的是祖辈留下的老房子,屋内阴暗潮湿,经常是外面下大雨,里面下小雨,洗澡、上厕所都很不方便,早盼着棚户区改造。

    “群众对棚户区改造有呼声,我们就得有作为。”樟树市城建局局长、棚户区改造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杨文昌说,棚户区改造的头等大事就是房屋征收,首当其冲就要制定征收补偿方案。如何补偿?补偿多少?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也直接影响到房屋征收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坚持让利于民,以群众利益为导向,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上门走访等多种形式,反复征求群众的意见,最终出台了一套群众认可、符合群众利益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今年6月,按照补偿方案,张荣生领到了53万元的房屋征收补偿款。经过多番比较后,他最终在樟树药都公园边一小区买了套电梯房。“现在住的房子更高了,更宽敞明亮了,幸福的重量增加了。”张荣生的皱纹里流淌着幸福。

    棚改的根本目的在于惠及民生。在和谐征迁中,宜春始终坚持“依法公正、以人为本、有情操作”的原则,制定惠民、利民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政策,不与民争利。在充分调查摸底核实的基础上,制定合理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多元化,全程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其中,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实行货币补偿与产权调换相结合,由被征收人自愿选择;对选择异地安置的,在选择就地就近安置的基础上给予一定奖励;对选择货币补偿的,在补偿费用的基础上给予一定奖励;对经济困难、无力购买安置住房的城市棚户区居民,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优先提供保障性住房。

    袁州区黄颇路棚户区改造面积达42万平方米,是迄今止为省内最大的棚改区。该区将征收改造区域最好的地块用于回迁安置,精心布局绿地、住宅小区和休闲、商贸综合设施,以方便群众生活,充分体现出以人为本的思想和心系百姓的情怀。

     加强文物保护,确保历史文化“留得住

    历史文化是城市之魂。棚户区改造,绝不能不搞“一刀切”,务必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

    万载田下古城区始建于清朝中期,现存老街道300余米,老店铺50余间,主要建筑物有郭绿萌公祠、易家祠、宋家祠等22家宗氏祠堂,是研究清代商业、民居建筑艺术、文化风俗的“活标本”。但由于历经200多年风雨的侵蚀,田下古城区人为破坏和自然损毁比较严重。

    在田下古城区改造建设中,万载县明确提出:凡改造范围内的古建筑和不可移动文物,一律不拆不移,原址保护,延续和传承城市发展历史,并安排人员进行日常维修、巡查,防止倒塌和偷盗。

    与此同时,该县按照意古融今、古今对话的设计思路,引进江苏一家企业,计划将万载田下古城棚户区打造成国家4A级旅游景区,并聘请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制定景区规划方案,目前方案已通过评审,届时古城将成为我省乃至江南一个全新的旅游热点。

    秉承着“棚户区改造不能只作简单的加法和减法”的理念,宜春市十分注重处理好旧城改造和遗产保护的关系,切实维护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和环境特色,保留城市的记忆,延续历史的文脉。与此同时,利用城市文化遗产培植文化产业,适度融入现代生活元素,以文化推动旅游,以旅游提升人气,以人气带动商业,以商业繁荣经济,从而使棚改区在延续城市记忆的同时为城市建设注入新的活力和生命力。

    棚改攻坚战的冲锋号角现已响彻宜春大地的每个角落。截至7月底,今年全市安排的103个项目中,已有49个项目全面开工,另有35个项目完成了报建手续,其余项目正在加紧推进之中。

    我们艰信,不久后让更多的困难群众早日告别棚户区,实现家庭的住房梦,人人沐浴宜春的幸福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