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黄县:积极服务发展大局获县委县政府表彰

20.02.2014  11:33

2月10日,在宜黄县委十三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全县经济工作会议上,该县检察院被县委、县政府评为2013年度“业务工作先进单位”。据悉,该院是全县政法系统唯一受到大会表彰的单位。

2013年,宜黄县院在市院和县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发展。

严打刑事犯罪全力维护和谐发展环境,依法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70人,提起公诉90人,特别是对一些在全县有较大影响、群众比较关注的刑事案件,坚持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并在检察环节快捕快诉,切实提高了人民群众安全感。

严查职务犯罪全力营造清廉政务环境,共立案查处各类职务犯罪案11件15人,依法查办了县民政局副局长兼移民办主任黄某,新丰乡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方某等贪污、受贿大案。

严格诉讼监督全力营造公平正义环境,依法督促公安机关立案10件12人,纠正漏捕3件10人,追诉漏犯10人、漏罪8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民事裁判,依法提出刑事抗诉4件、民事抗诉4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并获采纳。

严抓队伍建设全力促进公正廉洁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及执法形象明显提高,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2013年该院有7个集体和12人次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奖励,相继获得“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省“文明单位”、“全省优秀公诉人”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