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宝:治理“评先表彰”需要斩断“利益链”

10.06.2014  12:10

  近日,山西宣布完成评比达标表彰专项整治工作,共有702项未经批准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被叫停,但精简之后仍有79项。(6月9日中国新闻网)

  一直以来,在全国各地,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多如牛毛,各类评选评奖令人目不暇接,从“全国知名品牌”、“全国行业百强”,甚至还有“世界知名品牌”。一些评比多数需要企业缴纳数千元到几万元的费用,例如诚信企业的评奖,也是只要给钱就能获奖。谁出钱多谁就能排在前面,出钱多少与诚信级别成正比,荣誉赤裸裸地沦为了金钱的奴隶。

  按理说,适当的评比表彰,有利于推动工作,对企业及产品评出优劣,便于消费者的选择,于民于社会都是件好事。然而,这些年来,大部分的评比表彰,不但难以达到应有的目的,反而在形式或内容方面都变味了。这类的评比表彰大多有利可图,针对企业的各种评选、排名、认证,更是一块令人垂涎的大“蛋糕”。受利益驱动,一些政府部门及主管的行业协会或社团,对评比表彰乐此不疲,于是花样不断翻新,名目越来越多。

  评比表彰乱象丛生的背后,不仅让参评企业吃不消,也让消费者眼花缭乱,疑团待解。为何奖项名目越来越多?为何评奖机构越来越多?这些奖项的含金量到底有多少?有何意义?一连串的疑问迫使消费者对各类评比、奖项产生了怀疑。怀疑的结果就是最终导致不信任,当消费者普遍对奖项不信任时,评奖也就失去了意义。所以说,这样的评奖就会沦为机构和企业自玩自耍、自欺欺人的把戏,不要也罢。

  因此,治理评比乱象还具有正向的溢出效应。斩断检查评比中的利益链,是彻底消除评比表彰之乱象的关键。一方面,政府部门应规范工作评价与社会评价体系,对可有可无的评比表彰项目,坚决撤销;该评比表彰的,则要严格按规则行事,绝不能简单化甚至利益化。另一方面,政府部门也要“有所不为”,减少对市场的不必要干预,把属于市场的交给市场,不能既是规则的制定者也是实施者。这都要求政府部门在职能转变与作风改进方面,还应作出长期不懈的努力。唯有如此,治理才能有恰当的标准,才能保持长久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