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实施办法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

18.11.2013  11:42
引进人才最高每月可获5000元补贴     为吸引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来昌创新、创业,为南昌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南昌市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工作实施办法》日前正式出台。新引进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在昌工作期间,我市不但免费托管人事档案,还将按年度发给经济补贴,其中第一类人才每月5000元,第二类人才每月4000元。     据介绍,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是指围绕我市重大发展战略、重要支柱产业、重点建设项目等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具有较高专业技术职称、学历及其它特殊技能的人才。《实施办法》规定,引进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需50周岁以下,两院院士和有特别突出业绩和贡献者,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同时须满足从事的主要工作与本人专业专长相关,且近年来在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和成果等条件。此外,申报高层次、高技能人才还须是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级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入选者等条件之一。     凡新引进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按其在用人单位实际工作时间,按年度发给经济补贴,发放期限不超过三年。其中第一类人才每月5000元,第二类人才每月4000元,第三类人才每月3000元,第四、五、六、七类人才每月2000元,第八、九类人才每月1000元。此外,我市还将设立市创新创业激励奖。对在我市创新创业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由市政府根据相应政策给予奖励或扶持。     对在我市经济建设、科学研究、技术发明创造或高新技术成果引进、转化和推广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不受学历、资历、外语条件限制,可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已实行全国统考的“以考代评”专业技术资格除外),允许业绩突出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破格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记者 黄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