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出台实施意见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升级

13.02.2014  12:32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省科技创新升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促进全市科技创新加快升级,近日,吉安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升级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全市推进科技创新升级的总体目标、具体任务和工作措施。

实施意见》确定全市科技创新升级的具体任务有三项,即:优化科技创新环境、完善协同创新体系、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市、县两级财政科技拨款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例不低于2%。力争五年内,培育35个市级创新团队,建设20个市级研发平台,在此基础上争取申报组建5个省级创新团队和2个国家级、20个省级研发平台。到2015年,全市企业研发人员投入强度达20人年/每万劳动力,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70家以上,组织实施市本级协同创新项目30个,专利申请、授权量在2013年的基础上翻一番,争取年开发省级以上新产品50项。

实施意见》提出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协同创新体系,突出培育创新主体、促进成果转化、加大科技投入、建设创新平台、推进科技入园、加强科技攻关、完善人才培养引进机制等关键环节,明确了加快科技创新提速升级的7项工作举措: 一是加强创新主体建设,促进科技创新提速升级。 以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为重点,努力构建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大力推进高新技术企业上市。通过加强培育申报、培训指导,提供信息咨询,强化跟踪服务,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争取每年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增长50%以上。对成功上市的高新技术企业、对已上市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的核心发明和重大新技术、新产品,实行重奖。 二是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速升级。 大力支持企业及时将科研成果、核心技术和名优产品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对知识产权加大保护和奖励力度。 三是加大科技投入力度,促进科技投融资体系提速升级。 从2014年起,设立市科技协同创新计划专项资金,同时,鼓励企业大幅提高研发投入,引导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加大对协同创新的支持,不断完善多元化的科技投入机制。 四是加快协同创新平台建设,促进企业创新能力提速升级。 重点加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企业研发中心、科技孵化器、协同创新体建设,对市级和符合条件申报省级、国家级创新平台的,都给予相应的经费扶持或资金奖补。 五是加强科技入园工作,促进科技服务园区提速升级。 充分发挥各类科技园区的引领示范作用,推动符合条件的工业园区和农业科技园区升级为省级和国家科技园区,争取吉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升格国家高新区。 六是加强科技重大专项攻关,促进产业转型提速升级。 围绕吉安市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重点申报一批协同创新重大项目。在工业、农业、社会、民生等领域,组织实施一批重大专项攻关,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 七是加快人才培养引进,促进创新团队建设提速升级。 加强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培育,在一些行业骨干企业支持组建一批市级以上优势创新团队,进一步创新人才使用和管理机制,做到感情留人、待遇留人、事业留人,让高层次人才在吉安充分施展才华。

通过以上工作,力争到2015年,全市所有县(市、区)通过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到1.5%,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25%以上,科技进步贡献率达55%,不断提高科技进步综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