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铁路局:实施民主管理 让“阳光”普照职工

06.11.2013  14:35
      “真没想到,我这次能分到经济适用房,以后再不用三代同堂住小房子了。”日前,南昌铁路局赣州运用车间的小熊上班时,看见车间公示栏的分房公告,高兴坏了。

      南昌铁路局实施“民心工程”,截至2012年10月,已落实保障性住房项目13个、13286套,已形成《纪要》待落实项目2个、2150套,达成意向项目3个、3448套,完工项目2个、302套,在建项目10个、6411套。为了把实事办好,使保障性住房公平合理地分配到职工手中,南昌局依托民主管理平台,民主参与、民主监督职工保障性住房的分配过程,确保保障性住房分配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为了从源头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经路局四届三次职代会审议通过,出台《南昌铁路局职工保障性住房配售管理办法》。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细化分房措施,并将分房措施事先发放,征求广大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并履行民主程序,提请站段职代会审议,讨论通过后实施。

      在分房期间,南昌局局属各单位和下辖的一级非运输企业把申购微利商品房房的通知在网上公示。同时,下发到各车间(中间站)、班组,由各级干部记名传达到每名干部职工。对于请假、休班的职工由车间(中间站)管理人员电话通知到本人,做到人人知晓、不漏一人。

      南昌局各级职工代表全过程参与审查,对申请分房的干部职工进行资格认定,对提供假资料、假证件等弄虚作假的部门和个人,经调查核实后,属当事人责任的在全站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当事人本次购房资格;属经办人责任的给予相应处分,同时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同时,将申请购房名单进行张榜公示,接受职工群众监督。由职工代表对量化打分过程全程监督,并将符合分房条件的职工打分排名结果和排序情况进行公示,再次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

      没有暗箱操作,公平公正的“阳光”分房,职工的权益得到切实维护,难怪职工会乐的合不拢嘴。